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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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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柴强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其他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刘龙华、总经理王汉军及总会计师李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520,403,536.397,039,931,596.9135.2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3,167,681,670.281,913,960,418.8965.50
    每股净资产(元)4.27493.189934.0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3,988,627.6744.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26817.3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74,372,490.76122,022,561.22554.1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040.168243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0010.1718478.3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0040.1682431.22
    净资产收益率(%)2.3483.852增加1.74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3423.933增加1.78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3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127,011.46
    所得税影响数1,262,913.78
    合计-2,564,097.6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6,3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609,989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9,945,62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189,348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实业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402,32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3,501,81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466,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68,11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零四组合3,087,09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和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1、今年公司已取得国信证券公司投资收益5,237.24万元,其中9月底收到3,927.93万元,使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度增长;2、公司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提高,使营业利润上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事项:

    2005年3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判令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我公司向其转让的北京盛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及逾期违约金,2005年11月25日取得一审判决,法院判令北京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转让款6,8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该两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39万元,该两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20日开庭审理,2006年12月4日宣布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原判。两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调解见证下,为尽快化解诉讼纠纷、收回股权转让款,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与上述两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如期收到股权转让款4,110万元。

    2、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1)2005年12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的海兴大厦西配楼6-7层整层、8层部分及配套车位,实际购买金额为4,202.37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按市场价格,该项资产收购将增加控股子公司兴华公司的办公场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房屋购买款2,942万元,房屋已移交,产权变更尚未办理完毕。

    (2)2003年12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向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转让牡丹园西里18号楼。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3,161.83万元人民币,实际出售金额为3,161.83万元人民币。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帐面价值。该项资产出售使得公司收回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土地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正在办理产权变更。

    (3)2005年12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向中京通讯服务中心转让海兴大厦东配楼。实际出售金额为34,366万元人民币。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市场价格。该项资产出售使得公司收回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到转让价款33,466万元人民币,已办理完成产权变更。

    (4)2006年11月7日,本公司向北京市五道口服装百货市场中心整体出售金码大厦B座A1、B及2、3、4层商业物业,该项资产帐面价值为人民币18,944万元,出售金额为人民币21,196.81万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市场价格。该项资产出售使得公司收回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房款人民币8,613.49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于收讫全部房款后再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根据2006年11月1日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与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赛迪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赛迪集团以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所持有的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赛迪时代注册资本14,600万元,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41.1%股权,经评估,该公司资产评估净值为12,656.3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第一期转让款及第二期转让款定金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并完成20.5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投资转让损失547.56万元,并根据转让合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47.56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剩余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拟于2007年12月25日前支付完毕。

    (6)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坝三岔河南仓库合作协议书》,标的额为前期工作补偿款7,757.6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前期补偿款6,757.60万元。

    (7)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造纸包装公司、北京中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坝三岔河南仓库转让合同》,合同总价6,132.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合同价款2044万元人民币,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取得土地证及地上房屋产权证。

    (8)2007年8月6日,本公司与北京中稷汇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057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中稷汇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北京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股权收购使北京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根据2007年9月19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1日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世华国际中心”项目整体销售合同》,合同标的额为人民币14.50亿元。按照合同约定,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到项目销售款7.25亿元。

    (10)2007年5月31日,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惠明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以惠明置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依据,确定收购价格为5,000万元及其对应利息(指该出资到股权交易日应计付的资金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工商变更工作,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11)2007年7月23日,经公司第16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以500万元的价格收购(即按原始出资收购)汇和公司持有的重庆尚源5%股权。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进行中,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7年2月2日实施完成了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6,902.26万元,除21,902.26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外,其他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两个房地产项目:45,000万元专项用于小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50,000万元用于世华水岸项目(原石榴庄住宅小区)的开发。

    经公司2007年5月31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暂时使用小营一级土地开发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从2007年6月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截至报告期末,小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631.3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7,420.62万元;世华水岸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7,042.0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3,303.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1,902.26万元已实际完成全部投资。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生擅自挪用的现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0,723.76万元(含同期利息)全部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内,将随着项目进展按计划全部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情况发生。

    4、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07年6月21日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7年8月17日实施完毕,实际发放股利37,050,019.78元。

    5、截至2007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贷款银行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尚未结清的担保额为人民币32,584万元,其中:股份公司5,879万元;兴华公司21,653万元;城和公司5,05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贷款担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时间为2007年2月9日,将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票,出售数量占北京城建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承诺履行情况:2007年2月9日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安排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00万股已上市流通,年初至报告期末城建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了2,000万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主要原因是:1、今年公司已取得国信证券公司投资收益5,237.24万元,使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度增长;2、公司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提高,使营业利润上升。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对象名称初始投资金额

    (元)

    持股数量(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价值

    (元)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7,400,000.0098,000,0004.9127,400,000.00
    小计127,400,000.0098,000,000127,400,000.0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 刘龙华

    200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7-3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10月19日,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0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徐经长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柴强代为出席和表决。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富海中心商品房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开发销售的富海中心商品房提供4600万元银行按揭担保。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此项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龙华、徐贱云、林庆乐、陈代华、李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徐经长、柴强、陈行、胡俞越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按揭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能够促进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组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王汉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汉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陈代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代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代华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代华,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安徽宣城人,毕业于天津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大学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新城顺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代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7-3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美行主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7-3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按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46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贷款银行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184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68%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简述

    北京市东湖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我公司开发销售的富海中心项目2号楼14、15、16层,总价为77,744,561.00元。公司已经收到款项31,104,561.00元。2006年底北京市东湖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主体已经变更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前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同意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60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为该笔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止。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以支票方式支付余款64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住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4号,法定代表人:李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收费停车场;仓储服务。该公司为我公司大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现由我公司托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关联企业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600万元银行按揭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按揭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能够促进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贷款银行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184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贷款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7-3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具体数据以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78,344,997.30元

    2、每股收益:0.1306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

    1、今年公司已取得国信证券公司投资收益5,237.24万元,使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度增长;

    2、公司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上升,使营业利润增加。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