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证券
  • 4:金融
  • 5:环球财讯
  • 6:时事
  • 7:天下
  • 8:上市公司
  • 9:产业·公司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大全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专栏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2007 年 10 月 27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6版:信息披露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平安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7—05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8:30时在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代表公司股份33743.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路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贺怀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与河南有色金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鑫旺铝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河南中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42.53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42.53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33743.6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田云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