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4日披露了《2007年对三季度报告》。由于工作失误,
披露数字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资产负债表数字有误。
1、无形资产期末余额漏填;
无形资产为:743,596,988.00元
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期末余额:1,588,991,482.12
更正为:1,588,991,492.12
3、资产总计年初余额1,023,488,164.43
更正为:1,154,834,810.27
4、其他应付款年初余额80,674,670.74
更正为:80,674,670.84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表数字有误。
1、总资产上年度期末:1,023,488,164.43
更正为:1,154,834,810.27
2、总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55.25
更正为:37.59
对工作失误,再此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ST黑龙 编号:临2007-025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公布了《2006年度报告》,2007年5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09号《关于受理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07年9月24日收上交所上市部函送的《关于对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上函[2007]0879号),要求本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之前,就贵部于2007年5月28日向我公司函送的《关于对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补充从意见函》所要求的内容报送相关补充材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于2007年10月25日向本公司提出了关于恢复上市的监管意见函。
本公司目前正在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恢复上市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