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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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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公平:支撑小康社会的第一块基石
    ■编余
    教育不公会削弱国民创新能力与国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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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公平:支撑小康社会的第一块基石
    2007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王善迈:中国教育经济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
      李长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劳动与就业。
      ⊙主持人:邹民生 乐嘉春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社会公平

      

      主持人:两位好。去年我们在本栏目“焦点对话”中曾经讨论过中国的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近日,十七大报告突出地强调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教育问题放在了实现社会公平的特殊地位。对于这样的提法,两位专家怎么看?如何理解教育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独特作用呢?

      

      王善迈:众所周知,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如何选择尽快实现社会公平的切入口,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一项主要内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重视和改善民生就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比如在群众最为关注的住房、医疗等方面,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教育问题则同样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着重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而且特别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教育在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进程中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我认为,教育公平不仅是社会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且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要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教育公平呢?首先按教育公平实现过程,依次为起点、过程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指受教育权和教育机会公平;过程公平为受教育者享有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结果公平为教育结果的质量公平。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前提,过程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条件,结果公平是目标。

      我要强调的是,教育公平具有一定的历史阶段性和相对性。教育公平是理想和目标,实现这个理想和目标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在特定历史阶段只能实现有限目标。由于教育公平受现实客观条件和受教育者天赋与能力差异等主观条件的制约,它还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因此,从上述意义上来说,公平并不是完全的一致,也是承认个体之间的差别的。

      我认为,我国现阶段教育公平的目标,应定位实现义务教育起点公平,推进非义务教育起点公平,努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群体间配置公平。

      

      教育公平对提高劳动力素质有全面影响

      主持人:教育公平对受教育者乃至高素质劳动力的养成有什么影响呢?

      

      李长安:刚才王老师界定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含义和范畴。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我们连公平的含义都搞不清楚,那么我们的目标和实现途径就会难以确定。在我们国家,最容易和公平混淆的概念就是均等。均等实际上仅仅指的是结果相同。比如我国过去讲的“均贫富”、“不患寡、患不均”等,都是一种均等思想,也可以说是一种平均主义。

      那么,教育公平为什么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和基石呢?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首先,从宏观上来看,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前提和条件。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教育与经济二者之间关系十分重要且密切。主要是经济发展对教育发展起决定作用,相反,教育发展又对经济发展起强大促进作用,二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实践证明,适宜的教育投入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力的数量与质量的提高,对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很大。

      教育不仅能生产和提高劳动能力,把简单劳动变为复杂劳动,更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媒介,也是科学技术再生产的重要手段,先进的教育能够促进科技的发展,提高现实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一旦投入生产建设实践,必将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国民收入。现在,世界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0%~70%的高水平,发展国家也平均达到了40%的水平,相比之下我国只有不到30%的水平。

      其次,从微观方面来看,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的解读就业信息、获得更高收入的能力。不久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不同文化程度的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是:小学为43%,中学108%,大学300%。这说明劳动力的质量和素质,一般情况下是与劳动者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成正相关。

      教育还与个人的收入息息相关。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发现,一个大学毕业生平均年收入比一个高中毕业生多2.3万美元左右。加拿大统计局的研究报告也显示,具较高教育程度、较高读写能力的人通常获较优厚薪酬的工作。报告书指出,读写程度对收入的影响极大,大约等于教育回报的1/3,每多接受一年教育,平均年薪增8.3%。换言之,以平均年薪3万加元作基数,每接受多一年教育可获2490加元额外收入,其中930加元是因为读写程度提高而获得的。在我国也是同样如此,有研究表明,在我国城镇居民中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同学历劳动者的收入比为1:1.17:1.26:1.8,高学历者的收入明显高于低学历者。

      更为重要的是,教育在居民收入差距调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为国内外的经济学家所肯定。比如英国经济学家米德指出,教育是影响人们获得收入能力的一种重要形式的投资,它可以间接地对财产的分配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也曾指出,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没有比免费提供公共教育更为伟大的步骤了。总的来讲,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调节收入差距:一方面,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和能力来直接影响其收入能力。一般来说,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与他的收入能力成正相关关系,那么,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经过接受更高教育而提高收入能力,就可以缩小与他人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来影响未来收入分配的状况。如果所有家庭的子女都拥有同等的教育水平,则不论他们的父母受教育程度高低,下一代的收入差距都将相对缩小。

      

      政府是推进教育公平主要“责任人”

      主持人:显然,教育公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过,我们还想问的是,目前在教育不公方面有哪些表现,造成教育不公的原因又在哪里?政府又该充当什么角色?

      

      王善迈:是的,我国目前出现的一些不公平现象都和教育不公有关,或者说是由教育不公所引起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政府职能的缺失和公共财政的不到位。我认为,教育服务应该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推进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教育公平也应该成为教育政策的基本取向。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它以市场失灵为职能边界。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其基本特征是: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法制性。公共教育财政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公共教育预算管理制度;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对公共教育中各级各类学校的拨款制度;非义务教育的学费制度;贫困学生和弱势群体的资助制度;社会对教育的捐赠制度。

      我认为,教育财政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充足、公平、效率。在相对充足的基础上,必须体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对于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的进展和问题,我个人的评价是:义务教育初步实现了入学机会公平,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入学率大大提高;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区域间、城乡间差别在逐步缩小。

      但与此同时,基础教育在入学规则和接受优质教育服务方面还存在着不公平;高等教育区域间入学机会和接受优质教育机会不公平;基础教育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不均衡。

      对于我国的教育财政,我认为,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已经起步;旨在缩小区域间、城乡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和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形成;基础教育拨款制度已在向均等化推进;非义务教育学费制度和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已趋于完善。

      但同时,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各级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缺失;基础教育拨款制度未能均等化;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制度尚待规范和完善;弱势群体中进城务工子女和残疾人教育财政制度仍需完善和加强;教育捐赠制度中激励强度不足;教育财政和学校财务公开化制度尚待建立。

      李长安:明确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问题上为主要“责任人”,不仅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共服务性质,实际上也是政府职能和角色的回归。不过,在过去过分强调生产建设性投资、维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目标驱动下,政府的公共投资和服务的角色逐渐淡化,相应地许多公共服务和设施如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产品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短缺。政府对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造成的后果就是挤占了私人的消费性开支,这是形成我国长期以来消费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政府的公共财政基本上都是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比如在美国,州政府对学区基础教育的财政支持是义务教育的最大财源。英国学校的经费也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地方财政税收也会提供一些支持。在我国,2006年9月开始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此外,政府大力推动省级政府加强统筹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当前出现的各种不公现象,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教育不公所造成的。比如城乡收入分配不公。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大大低于城镇居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致使农村居民素质远不如城镇居民。

      不久前全国人大公布的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表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存在着诸多困难,如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偏低,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只能维持学校基本运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些农村学校的宿舍、食堂、运动场地和卫生设施达不到基本要求;一些地区的教师实际收入有所下降;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覆盖面小、补助标准低,等等。

      其结果,在中国农村劳动力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3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相对偏低的农民素质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瓶颈。

      

      实现教育公平现阶段我们能做什么

      主持人:要实现教育公平看来并不容易啊。那么,现阶段究竟应该怎么做呢?

      

      王善迈:党的十七大已经把教育公平置于社会公平重要基础的地位,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发展的任务。明确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重大举措。提出以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从而为推进教育公平奠定制度和政策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人均国民收入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从而为加快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有理由相信,在新的历史时期,通过经济和教育的持续发展,教育体制和财政体制深化改革,我国教育公平将大大推进。

      李长安:实现我国的教育公平任重道远。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依然比较落后。解决多年积累下来的教育不公问题绝非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两点:

      一是要充分认识教育的公益性。现在我国的教育不公,很多都是过去片面强调教育产业化所造成的。如果把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也当作是一种营利性产品的话,那么必然会出现学费飞涨、择校风盛行、乱收费泛滥等不良后果,加剧教育的不公平。因此,充分认识和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就是要把教育当作一种“公共产品”来看待。

      二是回归政府的公共产品主要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加大对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不仅有利于公共财政体系的尽快形成,也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