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韦伟、范成高因出差在外,均委托独立董事张本照出席审议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升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大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金伟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13,899,369.93 | 1,490,309,405.19 | 8.29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812,169,973.53 | 806,908,300.38 | 0.65 |
每股净资产(元) | 2.03 | 2.02 | 0.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2,936,485.54 | 552.6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552.6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1,168,151.13 | 11,211,151.73 | -32.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9 | 0.0280 | -3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02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29 | 0.0280 | -32.22 |
净资产收益率(%) | 0.1438 | 1.3804 | 减少0.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0.1016 | 减少1.5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45.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3,8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703.5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1,581.23 |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 3,468,261.82 |
投资收益 | 10,000,000.00 |
所得税影响数 | -3,418,011.54 |
少数股东影响数 | -9,120.63 |
合计 | 10,386,152.8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8,3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哈尔滨市道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23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建成 | 1,623,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顺德市真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2,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楚强 | 1,09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刚 | 959,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佛山市顺德区网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90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小兰 | 72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阮贤 | 71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丽梅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庆昌 | 683,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 |
应收票据 | 70,417,264.45 | 103,900,721.77 | -32.23% | 到期收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202,272,432.51 | 109,786,669.18 | 84.24% | 货款回笼期延长所致 |
预付账款 | 32,109,221.97 | 21,592,002.32 | 48.71% | 预付的工程及材料款 |
其他应收款 | 17,390,335.42 | 7,614,870.74 | 128.37% | 主要是出售徽商银行股权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00,000.00 | 10,000,000.00 | 65.00% | 投资中泰地产有限公司及出售徽商银行股权所致 |
在建工程 | 235,956,232.74 | 163,252,191.31 | 44.53% | 新增超薄金属化膜项目和直流电容器扩产项目,以及聚酯膜项目、橡胶防老剂项目继续投入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04,752.25 | 8,938,631.64 | 44.3% | BOPET电容器用薄膜项目和6PPD项目橡胶防老剂项目尚未竣工,本期发生费用所致 |
应付票据 | 151,000,000.00 | 74,000,000.00 | 104.05% | 本期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预收账款 | 22,893,828.44 | 5,822,204.57 | 293.22% | 主要是预收房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278,144.21 | 8,547,556.83 | -38.25% | 本期支付社会保险所致 |
应交税费 | 7,838,588.39 | 5,721,492.29 | 37.00% | 销售增加相应增加增值税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500,000.00 | 15,000,000.00 | 430.00% | 系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 |
专项应付款 | 360,814.99 | 1,919,069.50 | -81.20% | SMD石英晶体频率器项目的国家投资补助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幅度 | 原因 |
销售费用 | 8,923,799.11 | 14,365,145.70 | -37.88% | 主要是业务拓展费及广告宣传费用降低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495,416.63 | 4,742,512.11 | -47.38% | 本期存货跌价转回所致 |
投资收益 | 10,000,000.00 | 出售徽商银行股权收益 | ||
营业外收入 | 850,931.09 | 4,867,691.04 | -82.52% | 本期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503,204.31 | 1,268,467.23 | -60.33% | 主要是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333,746.06 | 2,376,072.41 | -43.87% | 本期应纳所得税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幅度 | 原因 |
收到税费返还 | 665,528.34 | 峰华公司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519.61 | 173,262.15 | 215.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 | - | 出售徽商银行股份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3,750,000.00 | - | 出售徽商银行股份投资收益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80,283.30 | 406,049.42 | 1298.91% | 主要是盛达化学收到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退补款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98,575,611.79 | 186,945,491.24 | -47.27% | 主要是特种新型薄膜电容器生产线及特种金属化膜项目、安全防爆交流薄膜项目及电容器用聚丙烯双面粗化膜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28,150,560.00 | - | 本期收购房铜峰地产公司及投资中泰地产有限公司所致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8,254.51 | 5,726,596.16 | -71.74% | 本期无国债贴息基金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2,000,000.00 | 245,831,437.47 | -91.05% | 本期为铜峰房地产公司收到的投资款;去年同期为非公开募集资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55,000,000.00 | 398,000,000.00 | -35.93% | 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22,500,000.00 | 447,045,864.36 | -50.23% | 本期到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7,369,491.53 | 35,740,992.30 | -51.40% | 本期未支付普通股股利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63,703.70 | 1,560,309.97 | 557.80% | 本期铜峰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往来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份中的250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转让总价款为1,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详细情况见2007年9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报告期,本公司收到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625万元。
2、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于2006年10月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铜陵分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2007年6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7]523号文件批复,同意铜峰集团国有产权变动涉及其所持有的铜峰电子108,791,280国有股性质变更为非国有股(详见2006年10月30日、2007年6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根据铜峰集团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与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国资”)签署的增资扩股方案相关规定:“铜峰集团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231.77万元,其中,铁牛集团出资8,000万元,持有铜峰集团60.46%的股权,铜陵国资以铜峰集团评估后的国有浄资产出资5,231.77万元,持有铜峰集团39.54%的股权;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得到批准后,铜陵国资将持有的铜峰集团5,231.77万元国有股权,在3个月内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如无其它出价者(或出价低于5,245万元),铁牛集团将按不低于5,245万元的价格收购”。
本报告期,经安徽省工商管理局核准,铜峰集团名称已由原“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变更为“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铜陵市石城大道中段978号,注册资本为壹亿叁仟贰佰叁拾壹万柒仟柒佰圆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详见2007年9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止目前,铜陵国资尚未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铜峰集团5,231.77万元国有股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均一直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原非流通股中现仅有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及股东铜陵市天时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尚处在禁售期,其余非流通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均已限售期满并全部出售完毕。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铜陵市天时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情况:(1)持有铜峰电子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有铜峰电子的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3)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连续5个交易日)铜峰电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4.80元时,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4)向铜峰电子董事会提出2005年度分配议案并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按2005年年末股本总额向年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10股派送红股5股。
履行情况:其持有的本公司108,791,28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尚处在禁售期。本公司2005年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10股送红3股,公积金转增2股。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对以上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在2006年6月实施完毕。
2、股东铜陵市天时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承诺情况:(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铜峰电子股份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履行情况:其持有的本公司3,648,72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尚处在禁售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元)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 (元) |
徽商银行 | 10,000,000 | 7,500,000 | ||
小计 | 10,000,000 | - | 7,500,000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升斌
200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7-04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升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韦伟先生、范成高先生均委托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铜陵中泰地产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铜陵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合资成立了铜陵中泰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铜陵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现金出资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现因开发建设的需要,铜陵中泰地产有限公司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次增资拟由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即铜陵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再增资2,200万元,本公司再增资1,800万元。增资完成后,铜陵中泰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其中:铜陵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资3,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2、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