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李景奇先生、刘军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董事王继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学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志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本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简称“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2.1.2的说明。
1.4 公司董事长杨海、总裁吴亚德、财务总监龚涛涛、财务部总经理孙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2007.9.30) | (2006.12.31) (经重列)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527,621,124.40 | 9,898,854,985.29 | 46.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6,863,006,497.59 | 6,630,315,401.96 | 3.51 |
每股净资产 | 3.15 | 3.04 | 3.5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627,459.18 | 25.3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75 | 25.3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198,981,489.82 | 643,388,434.14 | 20.21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1 | 0.295 | 20.21 |
稀释每股收益 | 0.091 | 0.295 | 2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228 | ||
净资产收益率 | 2.90% | 9.37%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85% | 7.25%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27,206,338.51 |
补贴收入 | 12,764,741.60 |
代垫工程款利息 | 4,510,176.16 |
处置云港公司股权收益 | 314,865.30 |
索道项目垫款收回 | 1,587,122.21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0,950.83)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659,883.80) |
合计 | 145,612,409.15 |
2.1.1 主要营运数据
收费公路 | 集团权益 比例 |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 |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 ||
报告期 | 同比增减 | 报告期 | 同比增减 | ||
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注1): | |||||
梅观高速 | 100% | 107 | 14.1% | 983 | 6.0% |
机荷西段 | 100% | 70 | 22.2% | 1,015 | 23.8% |
盐坝(A/B段)(注2) | 100% | 15 | -17.9% | 214 | 11.4% |
盐排高速 | 100% | 31 | 77.3% | 430 | 51.7% |
未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项目: | |||||
机荷东段 | 55% | 96 | 26.5% | 1,254 | 34.3% |
水官高速 | 40% | 117 | 37.6% | 1,086 | 39.0% |
水官延长段 | 40% | 31 | 36.9% | 200 | 42.5% |
阳茂高速 | 25% | 15 | 22.0% | 802 | 22.0% |
广梧高速 | 30% | 9 | 24.3% | 276 | 26.3% |
江中高速 | 25% | 41 | 48.6% | 587 | 46.9% |
广州西二环(注3) | 25% | 7 | 不适用 | 193 | 不适用 |
武黄高速 | 55% | 29 | 23.6% | 1,087 | 19.2% |
长沙环路 | 51% | 6 | 2.3% | 64 | 20.1% |
南京三桥 | 25% | 17 | 39.3% | 640 | 31.7% |
注1:清连一级公路正在进行高速化改造,改造期间,该公路将视工程进度分段封闭施工。由于清连一级公路目前仅为有限度开放,其营运数据不具可比性,故未在表内列示。报告期内,清连项目的日均混合车流量为17千辆次,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06千元。
注2:盐坝(A/B段)的路费收入包括政府按协议为往来盐田与大梅沙匝道的车辆统一支付的通行费收入,但往来该区间的车流量自2007年2月起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注3:广州西二环于2006年12月开始收费,2006年同期无营运数据。
2.1.2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主要差异摘录如下:
截至2007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 于2007年9月30日 | |||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 | 643,388 | 6,863,006 | ||
香港会计准则调整: | ||||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按原权益所占净资产公允价值于由原收购日至合并日之间的减少额确认为资产重估(注) | (127,206) | - |
对中国会计准则下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入 | 547 | (25,130) | ||
调整净额 | (126,659) | (25,130) | ||
按香港会计准则调整后计算 | 516,729 | 6,837,876 |
注:依据香港会计准则,于清连公司合并日,本集团原持有的56.28%权益于原收购日与合并日之间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减少额,视为资产重估减值作损失处理;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上述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由此形成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净利润的差异,但对报告期末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有关清连公司公允价值确认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香港及境内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7,137户 (其中内资股股东26,851户,H股股东286户)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 | 736,119,098 | H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63,534 | A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463,048 | A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12,060 | A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99,868 | A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8,924,545 | A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79,049 | A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49,742 | A股 | |
ARSENTON Nominees Limited | 3,000,000 | H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657,300 | A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0,955千元(其中路费收入人民币261,918千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7.84%(其中路费收入同比增长28.12%);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8,981千元(2006年同期:人民币165,532千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21%。2007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43,388千元, 比2006年同期增长48.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影响后,2007年1~9月累计净利润的增长比例约为19.16%。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 期末 | 上年度期末 (经重列*)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644,088 | 335,366 | 92.05% | 本公司于2007年8月发行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按规定存放于专项存储账户 |
其他流动资产 | 80,000 | - | 不适用 | 清连公司购买的以国债等为对象的3个月期稳健银行理财产品 |
长期股权投资 | 2,751,494 | 4,702,332 | -41.49% | 清连公司自2007年1月纳入合并范围,相关的投资于合并时抵销 |
固定资产 | 7,434,568 | 3,633,873 | 104.59% | 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
在建工程 | 3,238,826 | 900,068 | 259.84% | 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在建项目的建设投资增加 |
长期借款 | 3,190,296 | 855,789 | 272.79% | 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本公司根据资本开支需求增加借款 |
应付债券 | 787,936 | - | 不适用 | 发行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054 | 26,867 | 1,392.74% | 收购清连公司确认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
少数股东权益 | 713,431 | - | 不适用 | 为清连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 |
资产负债率 | 47.85% | 33.02% | 增加14.83百分点 | 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借贷规模随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而增加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经重列*)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成本 | 94,046 | 53,910 | 74.45% | 收费公路成本随收入增长相应增加及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中清连公司合并所增加成本为人民币32,195千元,其余收费公路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4.7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100 | 6,810 | 33.62% | 营业收入增加 |
财务费用 | 32,812 | 17,945 | 82.85% | 清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本公司借贷规模增加 |
投资收益 | 88,967 | 58,745 | 51.45% |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因该等企业所经营收费公路车流量、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4,986) | 2,938 | 不适用 | 报告期金额为清连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比例应占该公司的亏损额 |
*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中国会计准则,以前年度的对比资料已根据相关要求作出重列。执行新颁布的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新通产”)和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深广惠”)已在发起人协议中作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获悉新通产或深广惠有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2)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1、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以挂牌上市交易方式出售; 2、 其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连续三年,将在股东年会上提出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本公司未获悉该等股东于报告期内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 |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注:承诺事项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1) 在建项目进展:截至本报告期末,南光高速、盐坝(C段)和清连项目高速化改造工程已分别累计完成投资约人民币16.79亿元(2006年末:人民币7.50亿元)、人民币2.84亿元(2006年末:人民币0.95亿元)和人民币11.25亿元(2006年末:人民币3.53亿元)。
(2)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财金[2007]17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8月发行了人民币8亿元的15年期固定利率公司债券。该债券票面利率为5.5%,募集资金用于清连一级公路的高速化改造建设。
(3)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15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07年10月发行了人民币15亿元(共1,500万张)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为1.0%,每张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人同时获得公司派发认股权证7.2份。本次发行总共派发认股权证1.08亿份,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13.85元/股,行权比例为1:1,行权期为权证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的前5个交易日。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南光高速的建设。
(4) 2007年10月16日,间接持有本公司总股本31.153%的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为新通产之股东)之全资附属公司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怡万实业”)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拟受让深广惠100%股权。深广惠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及第二大内资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有限售条件的内资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68%。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深广惠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化,但深圳国际此次通过怡万实业受让深广惠的股权后,将累计间接持有本公司50.021%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已触发深圳国际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截至本报告日,深圳国际已获得香港证监会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7-037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7年10月12日发出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及2007年10月18日发出的董事会会议补充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人,其中董事杨海先生、吴亚德先生、王继中先生、林向科先生、张杨女士、赵志锠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志正先生、潘启良先生、黄金陵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李景奇先生、刘军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董事王继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学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志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全文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代建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南坪(二期)”)和深云立交改造工程(“深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授权执行董事对已批准的建造委托管理的内容作出任何不构成实质性修改的修订,及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的协议和文件,以及作出其认为合适的行动以促使建造委托管理协议的达成。
南坪(二期)西起深港西部通道侧接线,东至南坪(一期)塘朗山立交,长15.42 公里,双向八车道,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深云项目为深圳市北环—深云立交的新增匝道和旧桥改造加固工程,核定项目总概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
上述项目均为深圳市政府拟投资的市政道路。若本公司最终获深圳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委托,成为上述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将会根据授权负责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以及项目施工准备期、项目施工期及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工作(不含征地拆迁)。本公司按照施工图预算的一定比例收取代建管理费,以及按照约定比例分享或承担实际工程费用较施工图预算节余或超支的金额。董事会认为,承接上述建造委托管理业务,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输出在道路工程管理方面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巩固在深圳代建市场的地位。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7-038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以下统称“《通知》”)的要求,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07年4月起,全面对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指导事项,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本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认真查找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妥善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2007年4月30日,本公司在认真学习《通知》的基础上,制订并向深圳证监局上报了《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报告》。
2、根据《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公司治理自查提纲,组织专门人员逐项审核,重点关注相关公司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向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以及《公司章程》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的情况,认真查找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将各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改进措施或优化建议记录在自查工作底稿中,按时完成了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自查报告”)。
3、2007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查报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分别对自查报告出具了评价意见。
4、经深圳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公告了自查报告。在自查报告中,本公司还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专线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以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按照整体工作安排,2007年6月27日至2007年7月20日为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阶段。另外,为了更广泛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双向沟通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公司于2007年7月2日下午2:00-4:00举行了公司治理网上交流会,通过全景网络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了积极的交流。2007年7月11日,本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网上交流会情况小结。
6、2007年9月3日,本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公司治理评议阶段的总结报告,并于9月7日接受了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情况的现场检查。
二、自查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落实情况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公司治理,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努力提高公司运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独立性。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本公司开展了全面、严谨的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日常运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相应的整改计划并积极推进落实。
1、在《公司章程》方面,本公司虽然已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章程指引》”)的条款进行了检讨修订,但尚未能完全符合《章程指引》的要求,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同时在香港上市,按要求须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必备条款》”)的规定。
整改计划:结合《必备条款》的修订进度,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内容。
落实情况:目前,本公司已将《公司章程》与《章程指引》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记录,作为今后修订《公司章程》的参考文件。另外,本公司还将与监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掌握相关规则的更新情况,以便及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
2、本公司虽然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比例、职责和义务、职权、提名和任期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在日常运作中亦能严格按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但目前尚未单独制订独立董事制度。
整改计划:考虑到中国证监会已草拟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并已上报国务院,公司将结合该制度的颁布实施情况尽快补充完善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落实情况: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并将参考境内外的相关规定和最佳市场实践,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制度》的制订工作。
3、由于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02年制订,因此尚未能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的要求。
整改计划:2007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落实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众评议情况
对于投资者通过公司网站、电子信箱、电话或传真等途径提出的问题或建议,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细致地进行解答和反馈。在公司治理公众评议期间,公司所收到的投资者查询主要集中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未收到有关公司治理的意见或建议。
2007年7月2日,本公司通过全景网络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了公司治理网上交流会,公司董事长杨海、执行董事兼总裁吴亚德以及董事会秘书吴倩参加了此次网上交流会。在两个小时的网上交流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就投资者提出的公司治理状况、经营表现、业务发展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说明,交流会整体气氛融洽、活跃,投资者对管理层的答复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与治理水平等给予了正面的评价。
四、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
2007年9月7日,本公司接受了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现场检查,深圳证监局重点关注了本公司“三会”规范运作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和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等问题。
2007年9月30日,深圳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52号)。该意见表明,本公司重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能按照要求做好公司治理自查及公众评议工作,“三会”运作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各项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较好,并建议本公司结合自查和公众评议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本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本公司能够深入全面地梳理各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措施并逐一跟进落实,补充完善了相关的操作规程,使公司的内控体系更为完整和规范。对于尚在办理中的事项,本公司将适时跟进落实及披露其进展情况,并将持续不懈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及股东价值的提升。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