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非公有类交易指数:1126.81 上周技术类交易指数:1061.01
■撤牌公告
本所2007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挂牌编号为07781959的项目,由于项目本身客观原因现予撤牌,特此公告!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电石厂经营性资产整体产权挂牌公告
一、基本情况:该企业始建于1969年6月,注册资本270万元,企业资产总额为2451万元(经营性资产164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803万元),负债总额为1215万元,经营性净资产433万元。职工总数202人,其中在职116人、离休1人、退休85人。企业主要资产包括:1、府城铁桥管区北冲村,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2)第01-02028号”的13333.2㎡生产、生活用地(已抵押);2、府城铁桥管区南渡村高东坡,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2)第01-2081号”的25255.46㎡工业用地。现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生产规模——乙炔气6万瓶/年,氧气20万瓶/年,还有一定量的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
二、转让参考价:
标的物以现状整体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830万元(含计入企业负债的276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和119.6万元集资建房款)。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受让方承继出让企业的负债及经营性资产,但不包括企业改制方案中所列的非经营性资产。2、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电石厂产权后投资建新厂,在新厂址继续经营电石厂原企业主营业务。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履行安置职工的全部义务,并保证绝大多数原在岗职工继续就业,与重新上岗就业的原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少于5年;4、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5、报名时须缴纳30%的保证金,成交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6、确认受让方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额;7、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有关企业改制的工商、税务变革更登记事宜,并负担转让该产权及所涉及权利义务的所有相关费用;8、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缴纳海南产权交易所收取的出、受让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重要提示:
1、参与竞买的企业要按照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法规。2、经省国资委清产核资确认同意核销的省电石厂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以及评估为零值的资产,由原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按“账销案存”制度妥善予以处理。
四、转让行为批文:琼国资(2007)452号
五、(海新所评报字(2007)第0608号,已在海南省国资委备案,备案号:琼国资函[2007]00051号
公告期: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22日
联系人:吉小姐
联系电话:0898-68598350 68515500-817
■海南省冶金机械修造厂整体产权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琼产交(2007)第060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冶金机械修造厂整体产权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文昌市
转让参考价 人民币141万元[净价(整体,未含土地出让金)]
项目简介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冶金机械修造厂主营冶金,矿山机械加工与制造。厂住所在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8万元。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15人,其中:在岗职工11人,已与工厂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但尚未支付安置费的职工52人,退休人员52人。
截至2007年3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为613.65万元,总负债为473.29万元,净资产为140.36万元。
二、海南省冶金机械修造厂整体产权参考价:人民币141万元[净价(整体,未含土地出让金)]
三、转让方对受让方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受让方应有足够的资金,需提供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受让方应优先安排2名原在岗职工继续就业,与自愿继续就业的员工按政府有关规定,依法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上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
3、受让方在报名时需缴纳人民币40万元保证金,成交后直接转为转让价款。
4、受让方应在成交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划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受让方应对职工在厂区内住宅的非经营性资产按照琼府[2002]72号文第26条办理。
6、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他发生的税金及相关费用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7、产权按现状整体净价转让,产权瑕疵及土地使用现状和自工厂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之间工厂产生的经营损益不影响成交总价。
特别说明: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资产、负债等重大变化的价值由转让方承担(价值确认应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为标的企业出具的财产移交专项财务报告为准),标的企业产权交割日起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公告期 2007年10月22日至2007年11月16日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咨询电话 0898—68536371
■海口市海甸一西路6号14,965.01㎡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琼产交[2007] 062号
项目名称:海口市海甸一西路6号14,965.01㎡土地使用权(用地权益)
项目所在地:海口市海甸岛
转让参考价:按现状转让,转让参考价为430.61万元
项目简介:受海南华盈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现挂牌转让海南省船舶工业总公司位于海口市海甸一西路6号的14,965.01㎡土地使用权(用地权益),该项目五块地整体转让,参考价为430.61万元。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
该企业的主要土地已被法院拍卖,该项目资产分为五块土地,这五块土地分散于主要地块之中。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五块土地的权证及面积情况: 1、土地使用证为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2441号,面积为1312.75㎡。2、土地使用证为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2442号,面积为210.15㎡。3、在船舶公司厂区红线图范围内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仁心寺旧址用地权益,面积为461.28㎡。4、在船舶公司厂区红线图范围内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法国领事馆旧址用地权益,面积为1560㎡。5、在船舶公司厂区红线图范围内但被政府早期规划为道路用地的用地权益,面积为11,420.83㎡。
二、转让方对受让方的要求及相应条件: 1、报名时缴纳50万元的保证金。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让价款。3、该土地所处区域已列入海口市旧城改造规划,受让方须按海口市政府新的规划进行开发。4、第Q2441号、第Q2442号土地现位于海甸溪防洪堤外且已被水淹没,今后能否开发由受让方自行解决。5、11,420.83㎡规划路的权益,经海口市国土局(市土环境籍[2007]94号)复函,尚未给该企业确权,受让方须自行解决今后确权事宜。6、受让方须自行解决土地用途变更事宜。土地实际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勘测为准,面积变动不影响交易价格。
三、重大事项揭示
因船舶公司涉及有关债务问题,法院已查封企业土地证号为第Q2439号、第Q2440号土地,受让方如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须与原企业及其债权人协调有关的债务问题。
公告期:2007- 10 23至 2007- 11-19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陈先生
咨询电话 0898-68598350;68515500转80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