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07-055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1世纪经济报道》于2007年10月27日发表了《暂停大限临近 河北担保圈重组艰难启动》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目前,中标集团接触不多,河北国控是由省国资委安排,准备用来兜底的,保定市国资委更倾向于央企背景的昊华集团。记者调查获悉,除已披露的上述3家潜在重组方外,还有两家公司和*ST宝硕进行了较密切的接触,分别是中化集团旗下的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和曾为*ST宝硕二股东的传化集团。”等相关报道。
公司就上述报道向公司破产管理人及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了解情况后,特澄清如下:
上述相关报道与公司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近期,公司就重组事宜并未与中国化工集团旗下的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河北省国资委所属的河北省国有控股投资公司、中标集团、中化集团旗下的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和传化集团进行过接触和商谈,上述企业也未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公司也并未与上述企业中任何一家签署有关重组方面的协议和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并未确定任何战略合作方。
截止目前,宝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尚未进行处置。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部分分、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截止目前,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尚未确定,公司与各债权人之间的债务谈判尚无任何进展,公司重组工作未获任何进展,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为准。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