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全面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针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效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2007年4月18日,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体学习并讨论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2007年5月21日,对照相关的文件要求,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文稿。
3、2007年5月30日,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并将该报告上报黑龙江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4、2007年6月21-22日,公司部分高管参加了黑龙江省证监局和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07年第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在培训期间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座谈会上与其他上市公司交流了公司治理经验。
5、2007年7月5日,经黑龙江证监局核准,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设立了专门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6、2007年8月25日、8月29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7、2007年9月17日,黑龙江证监局就现场检查情况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07]25号)。
8、2007年10月23日,公司向黑龙江证监局上报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规范运作,公司的治理结构总体比较规范,但在以下方面需要改进:
1、公司个别监事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池清林的股票帐户于2006年4月至6月违规买卖了本公司股票。本行为的发生是由于池清林本人疏忽了自身股票帐户的管理,在其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子女利用其股票帐户买卖了公司的股票。
整改措施:对池清林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已要求其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没收其违规买卖股票收益的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池清林作出内部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全体高管认真学习各项规定,加强自律,杜绝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池清林。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于2007年9月20日组织全体高管人员参加专项培训,杜绝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参加资格培训。
公司现任的董事会秘书虽已担任多年的证券事务代表,熟悉业务,完全具备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但因工作的原因未参加上交所组织的董秘资格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现任的董事会秘书将参加07年度上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整改责任人为金波。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07年9月2日-9月5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2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的培训,并取得了培训证书。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公司证券部人员较少,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投资者要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与公司进行沟通。
整改措施: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增加投资者联系专用信箱,公司定期收集投资者意见,建设更顺畅的沟通渠道,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关卓华、金波。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加强了网站建设,设立了投资者联系信箱,设立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并及时收集投资者意见,定期整理汇报,使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
三、对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
在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征求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公司治理意见和建议期间,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未对公司治理状况发表明确意见。
四、对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黑龙江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后提出整改建议,公司收到通知后,随即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问题1、公司董事会秘书尚未参加资格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现任的董事会秘书将参加07年度上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整改责任人为金波。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07年9月2日-9月5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2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的培训,并取得了培训证书。
问题2、投资者关于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增加投资者联系专用信箱,公司定期收集投资者意见,建设更顺畅的沟通渠道,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关卓华、金波。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加强了网站建设,设立了投资者联系信箱,设立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并及时收集投资者意见,定期整理汇报,使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
问题3、个别控股子公司未派驻董事,未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整改措施:公司将通过出售该子公司股权的方式,彻底解决此问题。整改责任人为李亚良。
完成情况:目前,公司已出售该子公司的股权,彻底解决了此问题。
问题4、尚未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整改措施:公司将于下一次董事会换届时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关卓华、金波。
完成情况:因公司董事会下一次换届时间在2008年,该项整改将在2008年下一次董事会换届时完成。
问题5、股改承诺尚未履行
整改措施:严格履行股改承诺事项,并披露相关信息。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关卓华、金波。
完成情况:已到期相关股改承诺事项,公司已按照承诺时间,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并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进行股改工作时聘请的中介机构针对股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已出具了意见;其余尚未到期的相关股改承诺事项,公司将按照承诺时间,严格履行并披露相关信息。
问题6、个别监事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整改措施:对池清林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已要求其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没收其违规买卖股票收益的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池清林作出内部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全体高管认真学习各项规定,加强自律,杜绝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池清林。
完成情况:公司已于9月20日组织全体高管人员参加专项培训,杜绝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2007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出具了综合评价意见,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定期报告有更正的情况、以答记者问形式代替信息披露的情况。
整改措施:针对该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整改责任人为张宏伟、关卓华、金波。
完成情况:公司已加强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