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7年11月27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UGUI LIQUOR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JGJ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波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儒平
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
联系电话:0743-8312178(传真)、0743-8312079
电子信箱:xjgzj@xjg.sina.net
四、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
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工业园
公司邮政编码:416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china000799.com
(二)征集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0月29日
三、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7年11月27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有效。关于相关股东会议的详细情况,请详见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7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2007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2007年11月27日期间的上午8:30-12: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7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工业园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电话:0743-8312079
联系传真:0743- 8312178
联 系 人: 李文生、易尧江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投票日即2007年11月27日12:00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本公司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7年 月 日召开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 )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S*ST 酒鬼 公告编号:2007-7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07年10月10日,中皇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中皇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皇有限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本公司在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简称“本通知”)时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若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将刊登中皇有限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将按照本通知如期召开股东大会;若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本公司将延期召开相关股东大会。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皇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星期2)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26日、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26日、2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9:30至2007年11月27日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酒文化陈列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的任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和网络投票第一日,即2007年11月20日、2007年11月2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7年11月20日起至改革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酒鬼酒工业园
邮政编码: 416000
联系电话: 0743-8312079
联系传真: 0743-8312178
联 系 人: 李文生 易尧江
3、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8:30—17:00;2007年11月27日8:30—14:00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26日、2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799 ;投票简称:酒鬼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7年11月23日9:30-2007年11月27日15:00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2007年11月27日期间的上午8:30-12: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委托其全权行使会议表决权。
特此授权
(个人股东) (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号: 股票账户号: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