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卢克群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兴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闻非及总会计师王英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32,738,721.48 | 2,905,054,113.66 | 7.84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856,440,771.79 | 985,369,363.31 | -13.08 |
每股净资产(元) | 2.51 | 2.89 | -13.0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818,371.73 | 97.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6 | 97.3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27,546,556.73 | -51,396,173.05 | 51.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08 | -0.1507 | 51.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51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08 | -0.1507 | 51.81 |
净资产收益率(%) | -3.22 | -6.00 | 增加1.91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2 | -6.05 | 增加1.83个 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5,573.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00.00 |
委托投资损益 | 152,709.48 |
债务重组损益 | 392,387.3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95,716.67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712,950.40 |
所得税影响数 | 106,942.56 |
合计 | 382,961.5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76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嵊州市银君贸易有限公司 | 2,783,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57,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新士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1,49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206,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伟浩 | 1,200,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薛文翠 | 1,032,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杰林 | 670,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西鸿创投资有限公司 | 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富强 | 638,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钊玉 | 633,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07年9月30日 | 2006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变 化 原 因 |
预付账款 | 29,166.31 | 54,222.42 | -46.21 | 主要是关联方偿还资金占用所致。 |
存货 | 55,090.93 | 41,172.04 | 33.81 | 主要是为迎接生产旺季的到来,提前储备材料。 |
其他流动资产 | 2,493.78 | 346.17 | 620.38 |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5,911.66 | 1,014.35 | 482.81 | 主要是增加了对外投资的股权。 |
无形资产 | 64,660.08 | 26,841.62 | 140.89 | 主要是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以专利技术和商标形式偿还公司债务和增加新纳入合并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致。 |
应付账款 | 27,117.32 | 17,034.59 | 59.19 | 主要是公司为迎接生产旺季的到来,提前储备材料,使未到公司付款政策付款期的应付款项增加。 |
预收帐款 | 13,401.60 | 4,012.67 | 233.98 | 主要是今年公司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力度,调整了销售政策,市场恢复良好,经销商对公司的信心提升,经销商积极备货,大部分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形成预收账款增加较大。 |
其他应付款 | 19,993.87 | 10,524.63 | 89.97 | 主要是公司新增加合并控股子公司形成。 |
利润表项目 | 2007年1-9月 | 2006年1-9月 | 增减幅度(%) | 变 化 原 因 |
营业收入 | 135,017.22 | 84,960.52 | 58.92 | 主要是今年公司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力度,调整了销售政策,增加了销售手段和推广力度,经销商对公司的信心提升。 |
营业成本 | 111,230.71 | 70,828.65 | 57.04 | 主要原因是与收入同比增长部分,另一方面是今年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相比有部分增长,导致今年毛利率略有下降。 |
销售费用 | 11,772.47 | 8,311.63 | 41.64 | 主要是今年公司调整了销售政策,增加了销售手段和推广力度,导致营销费用增长。 |
管理费用 | 10,841.21 | 7,924.94 | 36.8 | 主要是本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所致。 |
财务费用 | 5,725.12 | 10,797.05 | -46.98 | 主要是偿还部分银行借款,使融资总额大幅度下降。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07年1-9月 | 2006年1-9月 | 增减幅度(%) | 变 化 原 因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2,081.84 | -79,755.64 | 97.39 | 主要是公司调整了销售政策,开拓市场能力增强,销售规模增长,货款回笼及时。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9月20日,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我公司76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履行承兑义务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公司归还76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及其利息,并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
2、2007年10月19日,我公司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民事诉状,要求我公司对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的借款本金12989.8247万元及欠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与第一被告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共同支付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抵押财产变现费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 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 情况 | 备注 |
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年度起,将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连续三年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并在相关会议上投赞成票。 | 公司未发现有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积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蔚
2007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7-039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7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王大亮先生、宋文雷先生、独立董事王同孝先生、刘树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8票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票同意,具体内容见附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8票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8票同意;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王洪阳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8票同意;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7-040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3、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为9,739,503.87元,每股收益0.0286元。
三、原因说明
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包括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损失)影响,以及下属企业亏损等原因,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9日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青证监发[2007]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亲自担任组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组员,并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要求逐项对照,就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总体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不断改善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公司依法制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健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同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工作细则。此外,独立董事和总经理分别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在销售、研发、采购、生产、人事、资产、财务、投融资、子公司管理等各主要业务环节均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管理内控制度,力求在公司、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各重要业务环节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实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运作的合法与合规,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自2006年4月,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实施托管以来,公司能够做到规范运作,积极清理原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并取得了重大进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章程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法有效。
公司规范运作首先是要立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强规范运作意识。2002年3月,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全国上市公司中首家创办了内部刊物《每周扫描》,每周一期分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来又扩大到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精心选材,相关人员不需每周阅读大量的证券专业类报刊,即可快速了解同公司相关的监管政策、资本市场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同行业的最新动态等。
《每周扫描》创办5年多了,截止到2007年10月已经出到237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决策和参考依据受到欢迎的同时,又是对相关人员潜移默化的长期培训,在推进公司治理特别是促使高管人员由个体到群体的自我规范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每周扫描》是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逐步摸索形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为行之有效的做法。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法取得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任命,具备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培训,除两名新任职工监事外,公司董事、监事通过了青岛证监局的培训,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培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情况。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事项均有明确的责任人,未发现越权决策或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提请有权机构批准后办理,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没有非法变更募集资金。公司三届二十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5.公司存在原大股东占用经营性资金行为。在青岛市委市政府澳柯玛工作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督导下,2006年3月以来公司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清理资金占用,目前清欠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清欠扫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公司独立性情况
1.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依法派出董事、监事,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发现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自主经营管理。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的资金资产较为安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06年3-4月,针对原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行为,公司果断采取法律措施冻结了其房产、土地、商标和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等主要资产,为清欠工作展开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已经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得到有效落实,能够按照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005年度报告曾被出具带有强调说明段的非标意见报告,主要是由于存在公司原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现在清欠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清欠扫尾工作。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工作
通过自查和投资者交流,公司发现了公司治理中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青岛证监局对我公司治理的整改意见,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针对具体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简要汇报如下:
(一)公司自查及公众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现已完成整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除独立董事外,其余董事变化较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未进行及时调整,也未实际开展工作,统一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2007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A、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蔚董事长
委员:李蔚董事长、张兴起董事、宋文雷董事、卢克群独立董事
B、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卢克群独立董事
委员:李蔚董事长、张兴起董事、卢克群独立董事、王同孝独立董事
C、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同孝独立董事
委员:张兴起董事、王英峰董事、卢克群独立董事、王同孝独立董事
D、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树艳独立董事
委员:刘树艳独立董事、卢克群独立董事、王大亮董事
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相关议题,由相关业务部门提报初步资料,董事会办公室整理形成议案交与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进行预先审议,然后再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在收到议案后,及时进行审议,反馈相关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今后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管理层关联任职情况较多,现已完成整改。
针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兴起先生及董事、财务负责人宋闻非先生在公司股东单位兼职的问题,公司已经向相关人员及股东单位进行了解释。
根据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青澳字[2007]41号《关于张兴起同志免职的通知》,张兴起先生自2007年9月17日起不再担任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企投党[2007]15号《关于宋闻非同志免职的通知》,宋闻非先生自2007年9月12日起不再担任青岛市担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对于公司两位职工监事韩钧鹏先生和赵振清先生在原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关联兼职事宜,韩钧鹏先生和赵振清先生申请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于2007年9月3日生效。
2007年9月3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邱芳女士、于正奇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的提议》,邱芳女士、于正奇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公司已在2007年9月5日公告。邱芳女士和于正奇先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3、需要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商标的许可使用,现已基本完成整改。
由于受历史原因影响,公司与原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还存着较多的关联交易。为规范今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制定了《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另外,本公司通过竞拍获得了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澳柯玛”等商标,但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原来已经与其下属企业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还继续存在,为规范公司商标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公司对现有商标授权许可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解决方案。2007年9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论证,研究制定了《关于澳柯玛商标许可使用情况及管理意见的报告》,责成经济运行部行使系统管理职责遵照实施。
4、本公司股东大会较少采用网络投票,该项工作尚需推进。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只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其余股东大会均未采用。在今后的股东大会当中,如有涉及特别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使得广大投资者能有更多的机会便捷参与公司决策。
公司及时更新公司网站证券专栏的信息,设有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电子邮箱,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定期汇总整理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分析。2007年8月,公司在网站首页设置了“公司治理评议在线调查”,围绕公司独立性、规范运作、透明度、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投资者关系得到了改善。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青岛证监局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章程中未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载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章程。现公司已经基本整改完毕。
公司三届二十一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修改章程的相关草案,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即“为防范和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董事会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董事会审议时,负有责任的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占用方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部分清欠资产仍未完成过户手续和对空调器厂仍有3.5亿元担保风险未能化解。目前,公司正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
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被出具了非标意见,目前公司清欠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大力推进清欠扫尾工作。就清欠资产仍未完成过户手续事宜,公司董事会继续与青岛市政府澳柯玛问题工作组、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等有关各方积极沟通、协调;在青岛市政府澳柯玛问题工作组的领导下,加快解决清欠资产的过户问题,妥善解决巨额对外担保风险问题,早日完成清欠扫尾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3、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亏损7345.47万元,但直至2006年4月10日公司才发布业绩预警公告,称“2005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超过50%”,并从未发布预亏公告。且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等存在更正事宜。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上述问题。2005年年度报告业绩预警失误主要是由于公司财务部门对于业务知识理解掌握不足导致的,2006年年度报告存在更正是因审计报告附注存在错误,公司相应的更正引起的。
公司引以为戒,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专门组织了相关培训和派出学习,加强了相关部门对于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及时地同审计机构沟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勤勉尽责,促使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该项工作已经整改完毕。
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本次公司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并整改,因此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为今后长期持续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奠定了基础。通过本次专项活动,公司独立性得到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也表示了认同:
1、通过本次专项活动,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一步加深了上述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哲学的认识,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利于上述人员更好的履行其义务以服务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2、通过本次专项活动,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公司治理细则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核查,针对法律法规的新的要求和证券市场形式的变化,对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使公司在独立性、运作规范性、透明度等重大方面能够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标准。
3、通过本次专项活动,公司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出发,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经营管理架构、募集资金使用、防范股东侵占公司资金等重大方面进行了检讨,并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根据公司治理和经营的需要及投资者的意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整,多数重大事项已经完成了有关整改。
四、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深刻地意识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绝不仅仅是停留在一个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持续动态的提升。公司将继续以《每周扫描》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拓展视野、分享经验、总结教训、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定期检讨企业各项制度是否完善有效,使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推动经营管理,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
特此报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