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戴健,因外出学习无法取得联系。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新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11,726,828.66 | 2,193,495,700.53 | 0.83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1,045,546,048.61 | 1,091,387,225.98 | -4.20 |
每股净资产(元) | 3.26 | 3.40 | -4.1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548,912.00 | -0.0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2 | 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18,239,796.94 | -29,791,177.37 | -3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7 | -0.093 | -3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84 | - |
净资产收益率(%) | -1.71 | -2.79 | 减少4.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2.54 | 减少3.56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09,834.4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501,649.28 |
合计 | -2,691,814.8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4,02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500,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曙军 | 1,03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理 | 934,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程志善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竺慧英 | 80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沛杰 | 615,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武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口锦欣贸易有限公司 | 501,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莫建华 | 36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潘剑明 | 3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0638211.2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98%;实现净利润-34672479.1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2.18%。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司2006年度生产的存棉在本期前已销售完毕,2007年度新棉在本期未实现销售,棉花未能在本期带来收益,但期间费用随着棉花收获季节的到来而大增,因此导致本季度利润有大幅度下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6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方式)一致通过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阿拉尔市投资建设粘胶纤维生产基地。2007年7月2日双方签署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棉浆粕和粘胶短纤维项目协议书》,共同增资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棉浆粕项目,新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粘胶短纤维项目。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棉浆粕项目规模为年产10万吨。其中,一期5万吨于2007年9月试生产,二期5万吨于2008年投产。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粘胶短纤维项目规模为年产8万吨。其中,一期4万吨于2007年9月8日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底投产,二期4万吨于一期项目投产时开工建设,预计200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事项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2006年5月24日),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之后二十四个月内,在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不高于公司股本的百分之十。
2、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正在履行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海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