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批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9名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许昌市商业银行的议案》
许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00万元,总股本为15200万股,本次拟增资扩股2500万股,每股价格1.00元,增资扩股后总股本为17700万股。公司拟投资1700万元,认购其股份1700万股,占其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6%。本次对许昌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入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编号:2007-018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批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07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部分财务数据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全文第12页“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期金额“894.58”应更正为“76,695,281.89”。
二、全文第12页“合并利润表” 中的“少数股东损益”上期金额 “76,695,281.89”应更正为“894.58”。
修改后的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编号:2007-019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件的精神,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2007年6月27日进行了公告,公司设立了专门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了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的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对本公司治理尚需改进的方面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内部自查工作
2007年4月,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组成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由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
2007年5月,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及总经办等部门对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梳理,对照28号文100条自查事项,查找疏漏和不足,同时对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精神
公司收集最新的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违规案例编制了《公司治理读本》,发放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作为集中学习的教材和日常查阅的工具书,并将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一并发放,并要求所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自学。
3、完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007年6月,公司通过对前一阶段自查工作的总结,完成《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于200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公告。
4、建立公众评议网络平台
2007年7月,本公司在门户网站www.rebecca.com.cn公司论坛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
5、2007年8月8日~8月10日,河南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8月24日向公司发出《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要求》(豫证监发[2007]256号)。
6、2007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在实际中贯彻执行。
整改措施:针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组织有关人员,经过充分研究认为,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是一项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将在证监会、交易所的进一步引导下,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帮助下,适时着手建立公司的内控体系。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根据董事会成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整改措施: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已完成调整。
3、定期报告的制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应严格按照规范指引制作,尽量避免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打补丁”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定期报告的制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公司将制定科学的定期报告制作流程,并在定期报告制作期间,及时召开协调会,协调财务部门、证券部门以及中介机构之间的协作,加强复核力度,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三、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河南证监局在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于8月24日向公司发出《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要求》,指出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一)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没有根据董事会成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换届过程中仅更换了一名独立董事,由于工作疏忽未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进行同步调整。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已完成调整。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记录与会监事没有签名,没有记录会议发言要点。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三位监事均现场出席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由于审议内容为通常事项,与会监事未提出异议便通过了会议议案,会议记录人员未在会议记录中记录发言要点。由于工作疏漏,会后监事仅在决议上签名,未同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目前,公司监事已对所涉会议记录进行了确认并签名。公司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召开流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
1、公司虽然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完全按该办法执行。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订于2003年,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行为,由于制订时间较早,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最新的监管要求,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完全遵照现行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与公司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产生了一定差异。公司将尽快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预计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
2、募集资金帐户设置比较多,共设有11个专用账户,不利于统一管理。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为便于同银行进行业务联系,公司分别在不同银行设立了1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这些银行签署了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较多不利于统一管理的问题,公司将协调相关银行对较多的账户逐步进行撤销合并。
(三) 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财务内控制度比较落后,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制订于公司上市之初,在内容完善性、先进性、科学性等方面存在不足,与公司发展已不相匹配。公司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已责成财务部门抓紧时间进行研究和筹划,力争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2、控股子公司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仍为手工核算,需要推广普及会计电算化。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在全公司范围内(包括控股子公司)推行统一的会计电算化一直是公司财务工作的一个重点,目前公司选用的用友ERP-NC系统已经全面上线,包括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在内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已实现了会计电算化。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的评价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10月23日向公司发出《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并对公司改善治理状况提出监管希望:应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风险和机遇,以利于作出最理性的投资决策。公司应当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