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致使本公司200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预亏公告中,上年同期业绩中净利润:1677万元,每股收益:0.03元。此数据为上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现更正为上年全年净利润及每股收益。
更正为: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3688万元,每股收益:-0.07元。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07-02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10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07-03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第 28 号)和山东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07]第22 号)文件的要求,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 年4月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在自查阶段,公司成立了董事长田英智先生任组长、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主要部门均参与到此项活动中。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4月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立即报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了传达。此外,公司还以会议、学习班等方式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4月中旬至8月上旬,公司按照计划安排,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和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8月14日公司将拟定的《关于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上报山东证监局审核。
经山东证监局审核无异议后,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8月 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告中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的电话:0539-8246243,传真:0539-8271388,公众评议邮箱:jqsy600212@126.com
在8月19日—9月29日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设置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传真及电子邮箱,安排人员负责接听来电与网络评议统计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和汇总。
2007年5月30日至6月9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2007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主要发现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问题一、公司的独立性问题。
整改情况:在人员方面,大股东正在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整改,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及经理层人员任命。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调整任命决议将于11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在业务、财务、机构方面,公司正沟通协商解决业务问题,此项工作已在部署实施中,将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华盛热电发生的业务、财务方面的问题,此项工作将于11月完成。在资产方面,公司已指定专人办理房产和土地的过户手续,以上手续正在积极的办理当中,因相关手续办理比较复杂,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
问题二、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需对目前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整改情况:为使公司的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规范公司的内控管理。公司根据《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初步修改,将在11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并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后实施。
问题三、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和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公司将在现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基础上,总结股权分置改革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大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继续开展和加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公司职工大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公司将主要通过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和沟通渠道,实现公司主动、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开展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设立专线电话0539-8246243作为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以jqsy600212@126.com邮箱作为投资者咨询邮箱,接受投资者咨询。在回答投资者的咨询时,接待人员主动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状况,对公司进行正确的评价。
问题四、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公司及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整改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制订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初稿,通过设立各专门委员会,体现董事权利与责任,并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形成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分工与协同合作,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和科学性。将在11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并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后实施。
问题五、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针对公司曾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的问题,公司正积极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认识到侵占上司公司利益行为的严重性,并及时通报大股东相关负责人。公司将加强有关长效防范机制落实执行,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对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做出明确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六、加强财务人员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学习。
整改情况:公司针对目前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的问题,提高认识,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特于10月10日邀请深圳审计事务所专家到公司开展上市公司业务培训。公司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财务人员学习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公司责成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确保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履行披露义务,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问题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
整改情况:公司将通过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切实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内控程序梳理,完善责任人奖惩措施,规范关联交易业务管理,严格杜绝任何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问题三、公司应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生产管理,提高效益。
整改情况:公司正在积极整合产业结构,突出主营业务,优化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逐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改变目前被动局面。
四、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5月30日至6月9日,山东证监局对进行了巡回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6月26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鲁证监公司字[2007]47号)。公司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于200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整改报告。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2007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出具了综合评价意见并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建设方面进行了治理状况评价,发现公司在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方面尚存在需改进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同时进行整改,在重大、重要事件发生时,适时组织投资者交流会或网上说明会,与更加广泛的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将结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定期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在信息披露上,严格履行披露义务,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针对交易所出具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规范经营中获得长期健康发展。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07-03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致使本公司2007年10月20日披露的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1、合并利润表
营业总成本 更正前:
本期金额(7-9月份) 上期金额(7-9月份)
257,961,663.62 132,051,082.2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667,208,478.63 569,429,636.03
更正后:
本期金额(7-9月份) 上期金额(7-9月份)
471,042,776.27 146,804,515.0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999,585,313.73 624,834,922.00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更正前:
本期金额(7-9月份) 上期金额(7-9月份)
-205,246,823.48 4,365,501.7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408,269,470.59 16,768,958.88
更正后:
本期金额(7-9月份) 上期金额(7-9月份)
-198,859,744.77 4,335,171.0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382,981,788.61 16,725,667.78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