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建、总经理高小平、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柴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46,832,800.08 | 1,242,536,102.25 | 16.44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792,457,698.36 | 783,814,902.53 | 1.10 |
每股净资产(元) | 3.35 | 3.31 | 1.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1,924,567.93 | 77.5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 | 76.6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7,513,302.76 | 32,315,795.83 | 51.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2 | 0.137 | 52.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1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2 | 0.137 | 52.38 |
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4.08 | 增加0.3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3.53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238.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40,524.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501.60 |
合计 | 4,320,786.84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29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87,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67,914 | 人民币普通股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3,526,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445,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20,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3,039,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1,545,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喻勤 | 1,207,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0,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122,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1,867.34万元,比年初增长113.32%,主要是本年预付广告代理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4,792.95万元,比年初增长109.38%,主要是本年在拍剧目及节目增加,项目借款亦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比年初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资金筹划,以最大程度节约资金成本,导致期末银行贷款余额减少。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24,632.53万元,比年初增长49.44%,主要是本年尚未支付的广告代理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28,424.55万元,比年初增长155.79%,主要是本年预收节目制作费、广告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180.10万元,比年初下降36.76%,主要是本年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806.22万元,比年初下降35.83%,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各项税金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共获得营业利润4,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8%,主要是本年公司三大主业稳步发展,尤其是广告业务和旅游业务在经营上不断开拓创新,其收入和利润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为1,363.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32%,主要因素是随着公司业绩的增长,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3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0%,主要是今年公司经营继续保持稳健发展,使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并导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也相应增长。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9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58%,主要是今年随着各项经营业务的稳步发展,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增长,从整体上提升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能力,且公司加大了资金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也比年初有所减少,另外,公司期末预收节目制作费、广告费和应付广告代理成本的增长也是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因素之一。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39%,主要因素是今年公司在固定资产购置方面的投入要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06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07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代理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07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3.55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85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广告代理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1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
版权转让及制作: 6135.90万元;
租赁及技术服务: 3642.91万元;
广告代理业务: 未超过15,750万元;
累计交易金额为:未超过25,528.81万元。
(2)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7年度当年贷款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贷款余额为5000万元。
(3)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我公司与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数传媒”)签署的《央视高清频道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在扣除地网分成后,我公司享有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所有收入的70%,中数传媒享有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所有收入的30%,合同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央视高清影视频道项目2006年度运营获得较好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大电视机厂商—“松下、日立、海信”签署的捆绑销售收入,该频道2006年度实际开发用户产生的收入仅为三百余万元,实际用户数发展未达到预期目标。付费高清频道销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渠道、机顶盒、节目、技术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对整个产业发展起到决定作用;同时,市场需要培育,普及有个过程。根据央视高清影视频道2007年销售现状,继续获得捆绑销售协议收入没有可能。目前,央视付费高清影视频道的市场营销难度较大,该项目在2007年实现的收入较上一年度会有大幅度的减少。
截止报告期末,中数传媒尚未与地网公司结算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收视费,频道用户数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公司将根据中数传媒提供的最终结果再作结算。为保障公司数字高清业务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公司将抓住机遇,适时调整高清业务的经营方向,力争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效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 |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限售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积极履行承诺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积极履行承诺 |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 |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积极履行承诺 |
北京未来广告公司 |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积极履行承诺 |
北京荧屏汽车租赁公司 |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积极履行承诺 |
中央电视台(实际控制人) |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中央一套、八套及十套已有的广告代理权的合同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 | 已签署 |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数字高清业务合同的有效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 | 已签署 | |
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设备租赁的合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 | 已签署 | |
4、中视传媒作为中央电视台下属唯一的上市公司,在运行机制及利用资本杠杆方面较其他企业有一定优势,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中央电视台正在进行的节目制播分离改革,中央电视台将逐步扩大节目制作的社会化及市场化程度,在这一过程中,中央电视台将与中视传媒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 5、在我国全面拓展新媒体业务的有利形势下,积极支持中视传媒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介入中央电视台新媒体业务的发展。 | 积极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
200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7-2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如期开展。为切实进行整改,提高治理水平,公司结合上海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条进行修订如下:
原第四条: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现修改为: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修订后的《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中视传媒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于2007年1月18日任期已满。
经董事长提名,本次会议一致同意聘任柴竫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期至2010年4月22日,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后正式上岗。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会议一致同意聘任许一鸣先生、周利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柴竫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聘期至2010年4月22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上述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柴竫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许一鸣先生、周利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柴竫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经审查上述人员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认为:
一、经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独立董事:
徐海根 谭晓雨 赵燕士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许一鸣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
1978年在空军通讯学校服役,曾任空军电讯工程学院学员、干部;1986年12月在无锡广播电视局电台工作;1988年起在中央电视台无锡外景基地工作,任景点科科长、无锡太湖影视城三国城主任。1997年1月至7月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无锡中视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成员,1997年6月起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南海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无锡影视基地分公司总经理、南海分公司总经理。中视传媒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周利明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经济师。
1977年至1980年在北京军区52857部队服役,1980年至1994年在北京市电镀总厂、北京市香山饭店、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工作;1994年至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文艺部、社教中心专题部工作,2001年起任社教中心制片组副组长、组长、综合部副主任。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中组部组织的第四批援藏干部,在西藏电视台任副台长。
柴竫女士,195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高级会计师。
1978年至1988年在北京市东城区副食品公司任工会会计;1988年至1997年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财务科任会计、副科长、科长;1997年4月起任中国电视节目代理公司财务部主任,1999年起兼央视调查咨询中心财务部总监。2001年3月起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会计师、纪委委员;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会主席,兼财务部经理。
关于中视传媒“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精神,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初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于2007年6月30日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于2007年7月31日完成了公众评议阶段工作,目前正进行整改阶段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4 月,公司专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班子,全面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5月初,公司向上海证监局上报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自5月起,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以及自查事项,公司各职能部门认真查找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6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公司制订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形成了《中视传媒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6月28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上海证监局。
7月3日,《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并公布了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的沟通方式。
7月,社会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尚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相关评议信息。
8月6日起,上海证监局对我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9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7]365号)。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能够根据各自的职责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的治理结构总体上是有效的,但在以下几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尚未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2006年以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尽快建立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体系。
此项整改工作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2、尚需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整改工作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方面,还需加大力度。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7月初,公司已组织3名董事、1名监事参加上海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11月,公司将组织1名董事、2名监事参加上海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安排总会计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今后,公司仍将积极开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包括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每年举办的董监事培训和专题培训),加强管理层对法规、政策的理解与认识,提高治理水平。
此项整改工作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2007年8月6日—10日,上海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指出了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规范运作方面
存在问题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未明确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专门成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自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立至今,独立董事徐海根(专业会计人士)一直担任主任委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明确了该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存在问题二:部分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前5天发出。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由于与其他司务活动在时间安排上还不够严谨,部分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未能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前5天发出。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证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此项工作整改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
2、独立性方面
存在问题:公司与股东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影视业务销售对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性较强。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本公司主要从事影视拍摄基地开发、经营,影视拍摄[摄制电影(单片)]、电视剧节目制作、销售经营,影视设备租赁,旅游商品销售,投资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等业务。
公司是在额度发行体制下,由国有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拿出部分旅游类优良资产,剥离后联合其他几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而后上市的。这种因体制和部分剥离上市造成公司运作先天不足,给公司上市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后公司为寻求发展,取得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的支持,启动了影视和广告类业务。该等业务在实际控制人和关联股东的支持下,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努力,发展良好,为股东带来了收益,已经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由于客观和历史原因,公司在影视业务和广告业务方面,与股东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从事同质业务。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与相关股东的沟通协调,通过有效手段增强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权益。从公司运作角度而言,公司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错位经营,尽最大可能避免与相关股东同业竞争现象的发生。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是当今中国第一大电视台,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播机构,同时也是国内最大的传媒类业务市场,其节目播出量占全国电视节目播出量的三分之二。作为一家传媒公司,我公司是与其他媒体行业公司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共同争夺这块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影视业务销售,关联交易额占收入比例2004年——2006年三年分别为17.23%、33.20%和34.56%,今年前三季度为18.87%。公司日常操作均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条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并作为关联交易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今后,公司将本着提供优质节目产品和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除了要继续开拓地方市场和海外市场外,还要保持并尽最大可能扩大本公司拥有的央视市场份额,努力成为其影视业务的重要供应商。
此项工作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
四、对公众评议反映问题的整改
自2007年7月3日《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并公布了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的沟通方式以来,公司尚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相关评议信息。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认识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总之,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公司全面审视公司治理状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新的起点,贯彻落实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努力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自律、创新、发展的目标向前迈进。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