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鑫”)成立于2004年10月,由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以现金39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5%,四川长虹以其下属化工材料厂经营性资产(厂房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和土地等)按照资产评估价值作价1928万元以及现金172万元,合计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2006年4月,四川长虹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向本公司提出如下调整绵阳长鑫注册资本的方案:将绵阳长鑫的注册资本缩减至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缩减至1950万元,四川长虹出资缩减至105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维系不变。上述方案业经2006年4月18日本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同意,并经绵阳长鑫股东会批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结。
2007年10月29日,本公司与四川长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四川长虹所持有的绵阳长鑫35%的股权。四川长虹同意将该标的股权转让予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该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该转让价款为四川长虹转让标的股权的全部和所有对价。双方同意各自承担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费。
2、在签订本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四川长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三、标的股权转让的过户登记
四川长虹在收齐股权转让价款的当天,向本公司及长鑫公司提供办理标的股权转让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本公司和四川长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公司本次受让标的股权后,绵阳长鑫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