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账户规范工作的要求,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在我司开户但仍未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的投资者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本公司已多次公告,提示不合格账户投资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对于未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的投资者,本公司将采取如下限制措施:
1、 自2007年11月12日起,限制办理不合格账户的转托管、转指定业务;
2、 自2007年11月12日起,限制不合格账户的资金存取业务;
3、 自2007年11月12日起,限制不合格账户的证券买入交易;
由此,郑重提醒投资者,如在证券交易或资金存取时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开户营业部联系,不合格账户必须在达到规范要求后方能解除限制。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投资者还须同时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公司将对届时仍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采取“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处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须投资者本人持书面资料到上海登记公司或深圳登记公司办理。
三、我公司将在报刊、公司网站等渠道传达本公告内容。投资者未能在本公司要求时间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登记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与本公告相关通知。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登记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年110号 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 网址:www.chinaclear.cn)
五、注意事项
1、由于集中办理账户规范的投资者较多,请投资者提前与营业部联系、预约;
2、请带齐开户时需要的所有证件和其它必要的资料;
3、账户清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账户清理及账目核对,都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请您大力配合;
投资者办理账户规范及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如下:
1、自然人投资者凭本人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原件、相应银行(工行、农行、建行)的借记卡(或存折)。
2、法人投资者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
六、有关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请致电我司各营业部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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