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控股股东所持698万股股份被拍卖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7年11月1日,新乡化纤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乡化纤698万股限售流通股拍卖一次性完成。
新乡化纤表示,此次拍卖,标的被来自沈阳和青岛的两位个人投资者联合拍得,最终成交价为每股7.34元。按照公司股改时非流通股东的承诺,该部分股份在2009年6月8日方可正式上市流通。
据了解,此次拍卖完成后,白鹭集团持有的新乡化纤股份为16110402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8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乡化纤明确表示,此次拍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及公司2007年度盈利预期产生不利的或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