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洗钱规定 去年662家金融机构被处罚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由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执笔的《200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日前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外汇可疑交易422.68万笔,同比增长112.51%。
报告显示,2006年央行针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反洗钱行政调查1599次,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件。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央行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0%,处罚总额同比下降28%。
在央行开展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活动中,去年一年共有72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对33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的分支行家数比2005年增长近14%,被查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有66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000余万元。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处罚的银行机构中,76%涉及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查处的情况中,外资银行被罚家数明显增多。
另据报告统计,2006年,公安机关、央行和外汇局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70多个,涉案金额约30.31亿美元,缴获现金约合665.51万美元,冻结银行账户746个,涉及资金约合1972.1万美元。
报告指出,由于制度安排的原因,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央行反洗钱检查手段需要进一步规范,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非现场监管制度还有待完善;海外金融机构如何建立与驻在国相关规定相一致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制度,是中国金融业“走出去”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422.68万笔
2006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外汇可疑交易422.68万笔,同比增长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