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4787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1%。
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刚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张党路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8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8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8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张党路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