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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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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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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3版:信息披露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拟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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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07-2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7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李延江、孔罗元、彭心田、王伟炎、蔡中青、郑毅、石来德、荣幸华、成志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李延江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投资现代(江苏)的议案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的中外合资公司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江苏)]近年来取得了高速发展,其生产条件已逐渐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合资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双方另一合资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分配所得利润2,000万美元对现代(江苏)进行再投资,合资双方此次投资比例与合资比例相同,即中方股东常林股份投资比例为40%,计80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比例为60%,计1,200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主要用于扩大产能及增加出口业务等。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07-2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2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投资现代(江苏)的议案。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的中外合资公司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江苏)]近年来取得了高速发展,其生产条件已逐渐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合资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双方另一合资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分配所得利润2,000万美元对现代(江苏)进行再投资,合资双方此次投资比例与合资比例相同,即中方股东常林股份投资比例为40%,计80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比例为60%,计1,200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主要用于扩大产能及增加出口业务等。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出席会议人员:

      1、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9日9:00--16:00

      4、联系方法: 电    话:(0519)86781158

      传    真:(0519)86755314、86750025

      邮政编码:213002

      5、联系人:王星际

      八、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2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公司投资现代(江苏)的议案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07-2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 800万美元,占总投资2,000万美元的40%

      3、投资期限:         2008年全年

      4、预计投资收益率:15%以上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挖掘机销售市场整体骤冷的风险,目前看可能性较小。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与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现代重工)的合资公司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现代(江苏)]近年来取得了高速发展,其生产条件已逐渐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合资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双方另一合资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分配所得利润2,000万美元对现代(江苏)进行再投资,合资双方此次投资比例与合资比例相同,即中方股东常林股份投资比例为40%,计80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比例为60%,计1,200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主要用于扩大产能及增加出口业务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李延江、孔罗元、彭心田、王伟炎、蔡中青、郑毅、石来德、荣幸华、成志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李延江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投资现代(江苏)800万美元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本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方及被投资方简介:

      本次投资的另一投资主体,目前为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住所:韩国蔚山市。现代重工是韩国现代集团的主要公司之一,是一个世界级的综合性工业公司,是韩国重工业的摇篮,其下有八个事业部,主要生产船舶、船用发动机、海上采油设备、建筑机械等,建筑机械有挖掘机、装载机、叉车、起重机、推土机等,年产量近两万台,产品出口到世界各地。

      本次被投资方为常林股份与现代重工的合资公司现代(江苏),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在江苏省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主要生产销售各型中大吨位现代牌液压挖掘机,并提供各类售后服务,产品畅销国内外,是业内著名品牌产品,2006年实现主营收入 28,200万美元,净利润756万美元,销售各型挖掘机3,235台,稳居国内挖掘机销量前列。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常州现代生产挖掘机结构件供江苏(现代)用于挖掘机整机销售。据市场预测,今后几年挖掘机市场将一直处于较高速的发展时期,各生产厂商目前都在积极加快投入,为继续保持现代(江苏)稳居挖掘机行业前列的优势竞争力,确保市场销售份额和市场地位,需积极加快投入产生更大效益和利润,给合资双方股东带来更大回报;同时,若再投资后,可使现代(江苏)得到银行更好条件的支持,降低资产负债率。因此,为集中精力和力量支持现代(江苏)发展,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便于管理,拟利用常州现代的利润2,000万美元再投资现代(江苏)。

      根据计划,此次投资现代(江苏)的项目为:1、投资厂房、加工设备等建设以扩大挖掘机产能;2、投入采购配套件仓储、售后服务设施建设为增加出口提供支撑。项目建设期约一年。中方股东常林股份投资比例为40%,计80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比例为60%,计1,200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现代(江苏)总金额为2,000万美元,用于扩大产能和增加出口项目,常林股份投资比例为40%,计80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比例为60%,计1,200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目前拟投资双方董事会已分别批准该投资意向,尚需通过常林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签署协议实施。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本次对现代(江苏)的投资来源于常林股份的合资公司常州现代的已获得利润。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鉴于本次投资对现代(江苏)发展的促进作用,在目前和今后市场旺销的趋势下,凭借现代(江苏)挖掘机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可以预计产生的投资回报率在15%以上,投资回收期约三年,按权益法,常林股份将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提高上市公司运营成效。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常林股份本次投资的合资公司现代(江苏)生产的产品具有知名品牌优势,合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产品技术先进,公司研发能力强大,项目管理规范有序,投资回报期较短,风险较小,值得投资。本次投资活动将由常林股份专门部门管理,将加强检查督促,尽可能及时控制和规避风险。本次投资已获得常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批准。

      七、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常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