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应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2、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项下增发的股票。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在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三届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谢毅董事委托居亮董事长)。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居亮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规定。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0万股(包含2500万股)至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增资额度上限为26500万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若本公司股票在增发预案公告至本次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地调整。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10家。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4、锁定期安排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公司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认。
若本公司股票在增发预案公告至本次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6、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对上海市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公司增资后将资金全部用于陆交中心项目及城市配送物流项目的建设。
陆交中心项目总投资为25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908万元,其他建设费用5725万元,不可预见费用567万元。25200万元的投资额中6100万元将由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解决,其余19100万元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提供。城市配送物流项目总投资533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车载设备。其中车辆购置费5180万元,车载设备158万元。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10、本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说明》已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实际到位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并履行了相关程序。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人民币18,16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区间为2500万股至5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约为26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用于对陆交中心公司增资,将增资资金投于陆交中心项目和城市配送物流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表:
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25200万元 | 19100万元 | 工程费用:12808万元 |
其他建设费:5725万元 | |||
不可预见费:567万元 | |||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城市配送物流建设项目 | 5338万元 | 5338万元 | 车辆购置费:5180万元 |
车载设备:158万元 | |||
合计 | 30538万元 | 24438万元 | 24438万元 |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项目总投资为25200万元,其中6100万元由陆交中心公司注册资金解决,其余资本将全部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供,共需要19100万元。城市配送物流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本次募集资金提供。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本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偿还。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如因建设期内建设成本上升或其他因素变化,导致投资总额增加,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A、项目基本情况
陆交中心公司系于2005年7月按“政府推动、政策配套、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原则组建,目前股东方包括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95%)和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
陆交中心公司作为陆交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将以建立“上海市陆上货运公共信息平台”为主线,通过市场化运作,向交易各方提供货运信息汇集与网上交易、公共型市内配送等综合服务,提高社会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随着本项目所建设的“货运公共信息平台”的逐步完善,将实现运价行情和运价指数发布、陆上货运诚信认证等政府功能,建成上海陆运交易所,成为上海乃至长三角陆上货运交易的龙头,为进一步规范国内陆上货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本项目地处西北物流园区槎浦基地内,位于槎浦新家园小区农贸商场以东,金迈路以南,金迎路以西,横沥河以北,占地面积约为46904.3平方米。该建设用地系由陆交中心公司受让于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为“上海市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并成为上海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陆上货运交易、信息发布中心和陆上货运公共配送中心。
B、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于2007年2季度开工建设,预计于2008年2季度竣工,建设期约为1年。
C、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5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908万元,其他建设费用5725万元,不可预见费567万元。根据测算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财务净现值(I=10%)为12093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6年(含建设期),达纲年投资利润率为22.5%,净资产收益率为19.1%。
D、项目发展前景
作为长三角发展龙头的上海市,近几年物流产业占GDP的比例一直保持上升态势,2006年上海市GDP总量为10297亿元,按18%的比例计算物流产业增加值为1853亿元。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对外依存度不断提升,物流总量也保持不断上升的态势,2006年上海物流总量达到75184万吨,同比增长5.4%。其中陆运量达到33799万吨,占45%。总体来看,随着上海逐步成为国际中转港和国际航运中心,长三角作为全球第6大都市带的地位也逐步显现,这些都将有力地推动区域物流量的稳定增长。同时,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也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预计未来几年上海市的物流总量将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率,到2010年上海市的物流总量将可达到10亿吨左右,其中陆运量将可达到5亿吨左右。这将使得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物流市场面临高速增长的机遇。虽然近年来,上海的物流产业发展很快,物流基础设施,包括海港、空港建设也已取得明显进步,但陆上货运不配套、物流成本过高、货运企业未能形成网络化、行业管理不规范等因素仍然阻碍着上海物流产业的发展,制约着上海快速建设成为经济和航运中心及提高国际竞争力。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功能主要定位于以建设上海陆上货运公共信息平台为中心。以省际专线经营和市内货物配送为基本业务点。即通过建设交易大厅和公共型货物配送中心,引入知名省际专线经营公司和市内配送公司,通过信息平台衔接,开展上海至全国150个城市的专线运输及市内公共配送等业务。因此,此项目是基于今后陆上货运行业的良好发展形势,并针对目前上海陆上货运行业尚存在的市场空白点,具有坚定的经营基础和美好的发展前景。
E、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情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已获得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及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批复,具体批复文件为:
a、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贸(2006)016号文“关于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b、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贸(2007)024号文“关于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总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沪普地(2006)07060925E01717号文)
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普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沪普建(2007)07070329F00860号文)
(2)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城市配送物流建设项目
A、目基本情况
城市配送物流项目作为陆交中心的主要配套项目,承担外埠来沪货物经陆交中心中转、配送到各口岸及市内各点的运输任务,同时根据上海道路货运公共信息平台提供的信息,兼顾社会零担业务。城市配送物流项目是实现陆交中心陆上货运配置合理化,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服务优质、高效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建设拟购置280辆厢式货车,作为陆交中心开发初期阶段配送业务运力的基本保证。280辆厢式货车的购置计划,已经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和陆交中心的现代设施和业务要求相匹配、代表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符合“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的基本要求,本次购置的280辆城市物流车,全部购置新上市的全顺全封闭金属结构新车型。与现有社会上厢式货车相比更有以下特征:装卸量更大、更环保、更美观、更便捷。
B、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进度将与陆交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计划2008年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完成全部车辆的购置,并陆续进入试运营。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营。
C、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城市配送物流建设项目总投资5338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为17.5%,项目投资回收期为3.2年(含半年建设期)。
D、项目发展前景
城市配送物流是陆交中心市内配送运输的直接承担者,是实现门对门、全程跟踪等优质服务的直接实施者,是陆交中心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综合服务高效、优质功能的基本保证。上海陆交中心的上海道路货运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将省际陆上货运和城市道路货运的信息汇总在一起,形成庞大的信息流,为出入上海城市货物的配送提供了前提。同时,“城市物流车”拟在市内货运收费计费标准上作改革,将以货物重量作为计费标准。改变了目前市内“货的”以公里作为计费标准的传统做法。这一改变既有利于不同客户的货物的同车拼装(传统计价标准对不同客户的货物很难实现同车拼装),又有利于海、空、陆货物运输的计费标准的统一(以重量计价),如得以推广使用,势必促使陆上(道路)货运综合成本的下降。
按陆交中心中转(配送)平台的设计能力,可供80辆各类货车同时装卸货。如每辆车装、卸货一次为一个小时,每辆车装载平均按7.5吨计算(大部分省际运输车一般均在5—10吨左右),全日按16小时工作,将有1280辆车在此中转(装、卸),装、卸货总量每日达到9600吨。开业初期如预测中转(配送)平台每日工作8小时,即有640辆车在此中转(装、卸),其装、卸货总量为4800吨。如暂估按其中40%的货,需要派送市内和各口岸,即需要配送货物量为1920吨/日。购置的280辆“货的”为1.3T,总运力为364吨。如每天每车平均按3.5次运行计算日总运力为1274吨。那么城市物流车投入运行后,陆交中心还有近34%的配送货物尚需靠社会配送车辆解决。上述分析表明“城市物流车”的运量市场是有保证的,虽留近34%的运力缺口,但对运力资源的社会化趋势是有益的,更重要的是对陆交中心配送业务有了基本保证。因此组建后“城市物流车”车队运力的规模与陆交中心初期业务的需求相匹配,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情况
本项目涉及立项已经上海市交通管理局批复,批复文件为: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陆交中心开展城市配送物流项目的批复(沪交货(2007)486号文),本项目不涉及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投资后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加公司利润,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募集资金投向的目标明确、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在《上海证券报》和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宜;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5、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五项议案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股票代码:600119 股票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07-03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1月6日,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上午09: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9楼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7年11月20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3)发行对象
(4)锁定期安排
(5)定价方式
(6)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7)上市地点
(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10)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9楼长江投资公司
4、联系电话:(021)68407009、68407032
传 真:(021)68407010
联 系 人:朱 联、俞 泓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738119 投票简称为“长投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02 发行方式 2.02
2.03 发行对象 2.03
2.04 发行数量 2.04
2.0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2.05
2.06 锁定期 2.06
2.07 上市地点 2.07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8
2.0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2.10 决议有效期限 2.10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3.00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4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4.00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7)第11874号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材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账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相关的证明资料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贵公司提供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部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对贵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贵公司公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其相关的承诺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在调查、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审阅有关资料、抽查会计凭证、核对会计账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需要说明,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贵公司所提供的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有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审核的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所作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 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515号文《关于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于1997年1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181,600,000.00元。资金到位的时间为1997年11月27日,业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上会师报字(97)第(06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完工程度 | 产生收益 |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
1 |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274.30 | 1,951.00 | 774.70 | 100.00 | -235.23 |
2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1,090.07 | ||
3 |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 | 8,740.00 | 8,740.00 | 100.00 | 3407.54 | ||
4 | 归还常州实业银行贷款 | 1,940.00 | 1,940.00 | 100.00 | 758.74 | ||
5 |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 | 980.00 | 980.00 | 100.00 | -44.07 | ||
6 |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 | 540.00 | 460.00 | 100.00 | -206.64 | |
7 | 上海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100.00 | -125.38 | ||
合 计 | 18,160.00 | 9,994.30 | 6,431.00 | 1,734.70 | 100.00 | 4645.03 |
注:上述项目产生收益为投入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入项目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合计 |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1 | 116.39 | 202.30 | 218.90 | 126.72 | 146.30 | 2.34 | -694.96 | -353.22 | -235.23 |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注2 | 300.56 | 347.16 | 380.98 | 61.37 | 1,090.07 | |||||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注3 | 492.72 | 492.72 | 484.42 | 484.42 | 484.42 | 484.42 | 484.42 | 3407.54 | ||
归还常州实业银行贷款注4 | 113.49 | 113.49 | 104.48 | 103.01 | 103.92 | 108.25 | 112.10 | 758.74 | ||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注5 | -0.32 | 69.53 | -113.28 | -44.07 | ||||||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注6 | 11.82 | -133.29 | -85.17 | -206.64 | ||||||
上海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注7 | 1.47 | -84.30 | -42.55 | -125.38 | ||||||
合 计 | -0.32 | 690.46 | 863.97 | 994.5 | 1054.05 | 795.1 | 590.68 | -102.29 | -241.12 | 4645.03 |
注1:公司按投资比例每年确认的权益法收益为-235.23万元,此外2000年公司转让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收益为250.00万。
注2:公司按投资比例每年确认的权益法收益为1,090.07万元,此外2003年公司转让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为1,152.93万。
注3: 1999年-2005年宁波长发商厦有限公司每年按租金扣除累计折旧产生的收益为3407.54万元,此外2006年转让宁波长发商厦有限公司股权,按评估报告房产增值确认的收益为6374.23万元。
注4:长发集团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758.74万元,该收益为如公司未归还该项贷款所需支付的各年银行贷款利息。
注5:重庆长发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44.07万元,该收益均为公司按投资比例每年确认的权益法收益
注6:公司按投资比例每年确认的权益法收益为-206.64万元,此外2001年公司转让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为271.87万。
注7:公司按投资比例每年确认的权益法收益为-125.38万元,此外2002年公司转让上海博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为-7.52万。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金额 | 招股说明书承诺金额 | 差异说明 |
1 |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 | 980.00 | 2,000.00 | 注1 |
2 | 组建南京长江商贸名品中心 | 0.00 | 1,500.00 | 注2 |
3 |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5,000.00 | 注3 |
4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 | 2,000.00 | 0.00 | 注3 |
5 |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 | 8,740.00 | 10,105.00 | 注4 |
6 | 归还常州实业公司贷款 | 1,940.00 | 0.00 | 注4 |
7 |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 | 0.00 | 注5、注6 |
8 | 上海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0.00 | 注6 |
合计 | 18,160.00 | 18,605.00 |
注1: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2,00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980.00万元。
上述变更公司于并经1999年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
“组建南京长江商贸名品中心”原计划投资1,50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0.00万元。
上述变更公司于并经2000年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5,00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3,000.00万元。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原计划投资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2,000.00万元。
上述变更公司于并经2000年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4: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原计划投资10,105.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8,740.00万元。
“归还常州实业公司贷款”原计划投资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归还常州实业公司贷款1,940.00万元。
上述变更公司于并经1999年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5: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项目: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0.00万元,后经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为投资1,500.00万元。
上述变更公司经2000年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6:2001年4月27日,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原拟投资于“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1,500.00万元中的5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改投上海博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对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入时间 | 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 差异说明 |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
1 |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74.30 | 1,951.00 | 774.70 | 274.30 | 1,951.00 | 774.70 | 无差异 | |
2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 | 2,000.00 | 2,000.00 | 无差异 | |||||
3 |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 | 8,740.31 | 8,740.31 | 无差异 | |||||
4 | 归还常州实业银行贷款 | 1,940.00 | 1,940.00 | 无差异 | |||||
5 |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 | 980.00 | 980.00 | 无差异 | |||||
6 |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 | 540.00 | 460.00 | 540.00 | 460.00 | 无差异 | |||
7 | 上海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无差异 | |||||
合 计 | 9,994.61 | 6,431.00 | 1,734.70 | 9,994.61 | 6,431.00 | 1,234.70 | 500.00 |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说明》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金额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披露金额 | 差异说明 |
1 | 参股重庆长发船务有限公司 | 980.00 | 980.00 | 无差异 |
2 | 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无差异 |
3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公司 | 2,000.00 | 2,000.00 | 无差异 |
4 | 受让宁波长发商厦的经营用房 | 8,740.00 | 8,740.00 | 无差异 |
5 | 归还常州实业公司贷款 | 1,940.00 | 1,940.00 | 无差异 |
6 | 上海长发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无差异 |
7 | 上海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无差异 |
合计 | 18,160.00 | 18,160.00 |
(五)前次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无前次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情况。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8,160.00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使用比例为100%。
贵公司董事会说明和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目的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志昂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竑
中 国·上海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