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广州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月固定的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广州证券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申请办理“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广州证券的网点申请办理相关南方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广州证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在申请定期定额申购前若没有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广州证券基金代销系统将会联动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至相关TA。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广州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广州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广州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广州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因投资者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未能于约定扣款日进行足额扣款,则视作投资者放弃当月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和申购,下月继续扣款,但不补扣上期款项。
六、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撤销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广州证券的相关规定。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州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网址:www.nf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