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1月5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加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07年10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提名陈建龙先生、杨佰祥先生、李美农女士、杨国华先生、周功贤先生、顾谨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骆国良先生、夏建中先生、李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继续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900万元(大写:壹仟玖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来源为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会议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融资业务。
三、《关于拟发放董事、监事津贴及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做法,董事会提议从2007年度开始给董事、监事发放津贴,并适当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具体发放标准如下: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1.8万元,监事每人每年津贴为1.2万元(以上津贴标准均含税)。
上述第一、第三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07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07-059号。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建龙,男,汉族,浙江富阳人,1963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毕业,经济师,1980年10月参军,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月至1986年8月创办杭州富阳虎山农机制造厂并任厂长;1986年8月至1989年9月任富阳县物资局开发总公司经理;1990年7月至今,先后创办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二厂、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0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其中,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二)杨佰祥,男,汉族,中共党员,浙江富阳人,1962年11月出生。1980年在803部队服役,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至1986年化工部十六化建公司工作,1986年至1996年富阳造纸厂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至今华伦集团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销售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三)李美农,女,汉族,浙江富阳人,1962年4月出生,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汉语专业大专毕业,会计师, 1979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79年12月至1999年10月在杭州云母纸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生产计划处长、人事劳资处长、办公室主任、财务审计处长,1999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经理; 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四)杨国华,男,汉族,浙江富阳人,1963年6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1981年8月至1998年6月先后任浙江富阳龙羊粮油化工厂财务科长、富阳工贸合营棉织厂财务科长、富阳市审计局审计员、富阳皮件一厂财务科长;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华伦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副部长;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先后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五)周功贤,男,汉族,浙江诸暨人,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5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至1996年5月任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行情分析员;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硕士结业证书;2000年6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六)顾谨,女,1955年出生,浙江杭州人,大学学历,统计师。1975年至2000年在浙江富春江冶炼厂工作;2001年至今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其中,2000年至2004年在浙江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骆国良,男,浙江富阳人,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结业,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富阳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富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2000年1月至今,任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骆国良先生同时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拍卖师等资格;2005年10月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200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夏建中,男,1965年11月出生,教授、中共党员。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桂林工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广西防城港市建设委员会从事城建和规划管理工作;1991年9月至1994年3月,在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攻读硕士学位;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在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3月至今,在浙江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工程实践工作,现任建筑工程学院院长;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获结业证书。
(九)李静,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律师、注册会计师。198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浙江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班结业;1988年至1998年,先后在杭州大学法律系、杭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1998年至今为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5年至今,兼任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3月参加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骆国良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于四川省峨眉山市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建中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于四川省峨眉山市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静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于四川省峨眉山市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骆国良,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骆国良
2007年11月于浙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夏建中,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夏建中
2007年11月于浙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静,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静
2007年11月于浙江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临2007—05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重要提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托管经营资产;发放董事、监事津贴;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等。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7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受托经营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和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本提案业经2007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2007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公告临2007-044号。
2、《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本提案中每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单独提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3、《关于拟发放董事、监事津贴及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本提案为董事津贴发放、监事津贴发放、提高独立董事津贴三项子提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上述两项提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07-058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4224
3、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5578055、5578117
传 真:(0833)5578053
联 系 人:韩海涛、刘 静
五、其他事项
会议登记和表决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召开的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