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7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号文《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制定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并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白力群先生作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李春宏先生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人。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等阶段,现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学习文件精神。
2、5月17日,公司在学习领会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相关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计划和时间表并报江苏证监局。
3、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并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报江苏证监局。
4、9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在公告中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以及江苏证监局治理评议电话和邮箱。
5、9月12日至 9月30日为公众评议阶段,公司设置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
6、10月31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的监管意见函》。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公司目前治理结构基本健全,相关制度较为完善,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执行到位,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但是,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尚未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尚未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制度并于2007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目前已按制度执行。
2、公司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原有的内控制度与上证所2006年6月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尚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已于2007年7月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起草或修订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分别从公司层面、公司部门及分、子公司层面、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在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拟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00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200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200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制度(修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07年10月18日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定期沟通办法》、《技术设备管理办法》、《建筑设施管理办法》、《职务授权及代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危机管理控制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未能履行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相关会议,2007年10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公司关于将59#泊位所属工作船码头改造为客滚码头有关事宜,委员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公司在以后的经营中还将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作用。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向社会公众设置并公告了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和公司网络平台,并公布了江苏证监局的公众评议专用电话和邮箱,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江苏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整改建议,江苏监管局于2007年10月31日向我公司出具了苏证监函[2007]303号《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的监管意见函》,提出如下要整改的问题。
1、公司三会记录有待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有记录不全面的情况。对照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个别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记录存在签字页与记录内容分开的情况。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有些会议记录比较简单,不太全面,由于都是电脑操作,没有用记录本记录,记录内容存在与签字页分开的情况,公司将在以后的会议中,注意记录的完整性,杜绝签字页与记录内容分开的情况再次发生,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培训,必要时购置录音设备和记录本,力争做到手工记录和电脑记录相结合。
2、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未能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作,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交流与沟通,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严格按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充分发挥其作用。2007年10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公司关于将59#泊位所属工作船码头改造为客滚码头有关事宜,委员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未修订。
有关说明和整改措施:公司原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2003年制定,公司已于2007年7月30日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已按新制度执行。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所起的作用及效果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对本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尽责意识,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规范运作,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