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争五年内建立保险业诚信体系
2007年1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蕾
记者昨日从上海保监局获悉,该局日前拟订了《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末基本建立起体现时代特点、具有上海特色、满足保险业发展需求的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信用产品、信用服务。
根据上述指导意见来看,五年时间内,上海要构建或完善七个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于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机动车辆联合信息系统,上海保监局表示,应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拓展。目前,健康险信息系统、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单位的风险信息库也都在研究开发中。
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正在有条不紊的推动中。系统建立后,各保险机构在人员新增、变更、奖惩时可使用该系统提供的相关信息。监管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日常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制度也是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关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