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07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07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800万股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股权的决议》。
(一)交易概述
2007 年11月9日,本公司与电气集团在上海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800万股电气财务公司股权(占电气财务公司股本总额的1%)转让给电气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资产的帐面净值9,223,200.00元,评估价值23,674,450.96元。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3,674,450.96元。
公司与电气集团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电气集团是中国最大的装备制造业集团,历史可追溯到1880年。2004年3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2005年4月在香港H股上市(股票代码:2727),共有核心企业60余家,净资产约211亿元,员工约3万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本公司所持有的800万股电气财务公司股权(占电气财务公司股本总额的1%)。该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问题。
电气财务公司1995年12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上海菱工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东风柴油机销售公司和本公司共11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04年度 | 2005年度 | 2006年度 | 2007年1-6月 |
总资产 | 1,229,798.92 | 1,031,058.60 | 1,111,200.90 | 1,340,412.79 |
负债 | 1,125,821.60 | 920,787.25 | 994,399.33 | 1,106,285.82 |
净资产 | 103,977.32 | 110,271.35 | 116,809.57 | 234,126.96 |
销售收入 | 27,794.85 | 18,077.65 | 15,998.44 | 97,975.99 |
净利润 | 6,785.00 | 11,918.22 | 14,153.03 | 66,619.63 |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拟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帐面净值9,223,200.00元,评估价值23,674,450.96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07 年11月9日,本公司与电气集团在上海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位于800万股电气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给电气集团。
1、交易标的:800万股电气财务公司股权。
2、作价依据:以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拟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07060212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帐面净值9,223,200.00元,评估价值23,674,450.96元。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3,674,450.96元。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业资格,公司认为其在评估过程中独立公允、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有失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及道德规范的现象,可以将其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3、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3,674,450.96元。
4、交易标的交付、过户时间和付款时间安排:
(1)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5日内,买卖双方共同责成电气财务公司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具体手续。
(2)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30日内,由买卖双方共同责成电气财务公司及时将相关文件提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审批,并提交上海市产权交易部门,获得上海市产权交易部门出具的产权交易证明,并最终取得《产权转让交割单》。
(3)在取得以上所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批准后,电气集团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全额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1,837,225.48元;在获得上海市产权交易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后,电气集团应再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1,837,225.48元。
(4)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应在合理期限内(但最迟不得超过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4个月)全部办理完成。
5、合同生效条件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获得电气集团董事会授权,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批准以及电气财务公司股东会的通过。
6、履约能力分析
电气集团2005年4月在香港H股上市(股票代码:2727),共有核心企业60余家,净资产约211亿元,员工约3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状况和履约实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交易款项。
(五)进行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步骤。本次资产转让,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将为公司未来发展风电产业提供资金的支持。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是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后续关联交易。
(2)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的状况。
(3)本次交易是公司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步骤,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将为公司未来发展风电产业提供资金的支持。
(4)公司预计从本次交易中获取的利益
本次交易价格为23,674,450.96元,对照截至2007年9月30日交易标的的帐面净值9,223,200.00元,从当期财务帐面上看,公司从此次交易中可获得约1,400万元的收益。
(5)虽然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1,400万元的一次性收益,但综合各项因素考虑,估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会因此有大幅变化。
(六)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步骤。本次资产转让,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将为公司未来发展风电产业提供资金的支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5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轻工机械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气集团转让800万股电气财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3、凡在2007年11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应于2007年11月22日(9:30-15:30)持上海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8楼会议室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上海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
2、外地股东可在2007年11月22日下午3:30之前将身份证及上海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60000-147 传真:021-62566022
联系人:汪元刚、邵宗超
邮寄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
邮编:200040
(五)其他: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