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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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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版:基金·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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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万亿股票投资 基金何以做大?
    新政出台
    指数投资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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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出台
    2007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宏

      

      上周初的新政出台,可能会对股票基金的资金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根据有关报道,证监会基金部于11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首次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始终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认真评估其人员储备、投资研究、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水平,努力保持资产规模扩张与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基金规模,维护基金持有人长远利益。

      《通知》明确,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保证基金销售活动公平公正。基金公司要采取比例配售等措施,有效控制基金销售规模,切实履行向基金投资人公告的有关基金销售规模限定承诺;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

      从通知的内容看,上述内容对目前基金销售的市场状况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中,诸如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保证基金销售活动公平公正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实际上在目前的基金销售中多多少少存在。这个严格要求,无疑会约束基金销售的方法和势头。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基金公司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这个要求对基金规模的约束力是很强的。今年以来基金规模主要依靠持续营销等销售活动,该措施可谓凌厉。

      最近成立的十家股票型基金

    基金简称 首发规模(亿份)
    交银施罗德蓝筹117.439
    金元比联动力保本49.89
    中邮核心成长149.57
    华安策略优选111.26
    光大保德信优势99.06
    华夏复兴 49.99
    南方全球精选299.98
    华夏全球精选300.55
    嘉实海外中国300.93
    上投亚太优势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