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7年11月8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为了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
(二)如果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议案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07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内容:《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9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五)参会人员:
截止2007年11月21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日:
2007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七)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7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八)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7楼C座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联系人:黃冰
(九)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2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