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上午在天津市华富宫大饭店北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应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数1105700000股,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27969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25.30%。
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大会。本次会议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孙东捷律师见证,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投资津丽华明(挂)2007-117号宗地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投资津南双港(挂)2007-124号地块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投资津南双港(挂)2007-125号地块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投资(限价房)津南双港(挂)2007-123号地块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投资津经济适用房(招)2007—07号地块的议案;同意2796970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第1项议案内容刊登在2007年10月26日,第2、3、4、5、6项内容刊登在2007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次会议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孙东捷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