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公司办公楼1楼2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计 11人,代表股东2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 1869068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91%。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892059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16%;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977008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整体处置黄石生产基地北区土地及其他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825910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37%。其中,A股同意892059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89053128股、弃权385500股、反对8262207股),议案详情已于2007年10月26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和平、李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A股 600801 B股 900933 编号:临2007-018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在武汉光谷增设新的办公场所。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增设办公场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武汉光谷新增办公场所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邮编 430073
联系电话:027-87773666
二、在黄石市的办公地址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邮编435002
电话总机:0714-6328222/6224971
三、公司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生
联系电话:027-87773896 0714-6328310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2、证券事务代表:王璐女士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0714-632847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3、信息披露电话:027-87773898 0714-6328471 传真:027-87773897
4、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uaxincem.com
四、公司注册地保持不变,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
新增办公场所的联系方式自2007年11月18日开始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