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环球财讯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数据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产权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5:产权信息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11 月 1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9版:信息披露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工银瑞信
    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的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电厂发电机组投产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07-20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合作意向书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需履行公司内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和外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

      ●在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合作意向书所涉及项目预计在2008年开工建设,于2009年底投入试生产,对本公司本年度业绩没有实质性影响

      ●本合作意向书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为充分利用好西部地区在资源及政策等方面的优势,突出合作双方的核心竞争力, 2007年11月12日,本公司与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共同投资组建 “青海格尔木铅业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建设年产10万吨(粗)铅冶炼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600531,SH)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京红,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1703室。

      二、公司与合作方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共同投资组建“青海格尔木铅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粗铅、硫酸及相关产品冶炼、生产、销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1%;合作方出资4,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49%。

      三、项目公司产品(粗铅)按市场价格分别向本公司和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各供应50%;在满足本公司自身需要之外,将其多余的中间产品阳极泥按照市场价格优先供应给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四、年产10万吨(粗)铅冶炼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本公司提供担保;资金不足部分由合作双方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融资。

      五、本意向书经出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在双方有权决定本次合作事项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合作议案后正式生效。

      本公司在此特别提示: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合作意向书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需履行公司内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和外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在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合作意向书所涉及项目预计在2008年开工建设,于2009年底投入试生产,对本公司本年度业绩没有实质性影响;本合作意向书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