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学博士
我们既要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抑制“流动性过剩”对国民经济的负面效应,又要利用“流动性过剩”,为经济体制转型提供充裕的资金,让资本市场的繁荣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果我们能紧紧抓住时机利用好当前的流动性,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加快金融创新,就能推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按照科学的发展观,不仅应该看到“流动性过剩”对国民经济的负面效应这一面,更应该认识到“流动性过剩”也具有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另一面。因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就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而“流动性过剩”恰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所以,我们既要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抑制“流动性过剩”对国民经济的负面效应,又要利用“流动性过剩”,为经济体制转型提供充裕的资金,让资本市场的繁荣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无论是层次结构、品种结构还是机构结构都还很不完善,成长的空间十分广阔。在这方面,“流动性过剩”正好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保证。我们应紧紧抓住时机利用好当前的流动性,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现在从管理层到市场各方都在谈论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直接融资需求,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笔者看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就是要针对不同的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群体的需求,开辟多层次的交易市场体系。具体而言,首先,借鉴伦敦和纽约国际股市的经验,除主板市场以外,分别设立面向风险投资中的中小企业上市的创业板市场,及面向创新型科技企业上市的科技板市场。其次,逐步放开外资企业在国内股市上市交易的限制,建立面向国际股票的交易及信息系统,形成与国内主板市场相平行的国际股票市场。再次,发展规范的场外市场,使其可以承接从主板退市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必要的缓冲地带。还有,发展包括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国债在内的场外债券市场,使其为企业债券的流通提供广阔的空间。最后,不断扩大包括一级半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及产权交易市场在内的场外市场规模,使其与包括正在筹建中的创业板市场在内的场内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
金融业的繁荣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创新能力。“流动性过剩”是我国内外经济结构失衡的产物,也是当前金融体系不健全和金融系统效率低下的突出表现。尤其是商业银行高度依赖存贷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很大程度地降低了其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充足的流动性为商业银行改革赢得了时机,如果商业银行能抓住这个大好机遇,设法利用好充裕的资金,就能在推动银行业务向多元化发展上闯出一条新路。比如,积极开展境内外理财托管等投行、中间业务,不断推出各种资产证券化、结构性存款等金融衍生产品,改进银行体系的经营模式,以适应金融业向业务综合化,产品多样化及服务个性化发展的新趋势等等。
就产品创新而言,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程度可以用来衡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成熟度。它不仅可以减少银行的信贷融资规模,降低银行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之间的期限错配风险,促进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转变,而且可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储蓄向投资高效转化,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结构改善,提高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同时,推行资产证券化,把证券化产品出售给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资本市场最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以此来吸收过剩的流动性,也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二,大力发展以债券、利率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产品的多样性和金融机构投资组合的多样性;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的利率互换、利率期货、债指期货,发展公司债券的利率期权、债指期权等衍生产品。同时,伴随着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改革的进程,加快推出和完善规避汇率风险的人民币衍生产品,如人民币远期、人民币掉期、以及人民币期权、人民币结构性票据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等。
几乎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涉及跨行业、跨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内目前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已无法适应金融创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去积极探索国内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有效方式。鉴于国内金融监管制度及法规的不健全,就现阶段而言,进一步放宽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之间业务的交叉和渗透的限制,并同时建立和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集团应该是可行的。如果尝试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或新设等方式,将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业务单元作为独立的法人,与原有的银行业务单元相互独立、相互依存,则既可实现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又可以做到业务分开、人员分开、机构分开和账目分开,形成良好的内部“风险防火墙”制度。
此外,为保障金融创新产品的顺利推出,还需要健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之间的协调机制,以逐步改变当前的政府主导和分散管理的创新模式,并最终使之转变为市场主导和集中管理的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