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基于制度优化目标的政策协调。作为转轨国家,财政和金融制度优化一直是两大政策协调的动力和源泉。这种制度优化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一个重要的结合点就是2006年6月启动的国库制度改革。在初期阶段,国库现金管理将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这不仅加强国库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而且能使央行建立有效的应对政府存款对基础货币的冲击,还能够促进建立可持续的各主管部门间的定期政策协商机制。
第二,基于经济总量平衡目标的政策协调。作为传统的两大政策协调目标是为了促使经济总量平衡,两大政策往往致力于“松”“紧”结合的需求管理政策。将来这方面的政策创新,首先应注意尝试更多的“松”“紧”搭配方式,其次是注意理顺政策传导机制,对“松”“紧”的程度从模糊目标到逐渐量化,最后是采取更灵活的税收政策,避免一味追求税收超额增长,而是更有效地建立起税收与总需求的相关性。
第三,基于经济结构调整目标的政策协调。由于种种原因,财政和货币政策协调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方面一直没能发挥作用,仍有充分的功能可以发掘。对实体经济结构问题,应该是财政政策为主,货币政策为辅;对金融结构问题,则是货币政策为主,财政政策为辅。当然也有二者并重的,例如,国内储蓄投资结构失衡下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就是两大政策协调都可以大有用武之地的领域。
第四,基于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政策协调。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政策选择面临更多外部约束,也有了更多可协调的领域。例如,在浮动汇率条件下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作用要大于财政政策,随着人民币汇率逐渐走向浮动,货币政策却受到制度约束而产生内外平衡的困境。在此情况下,诸如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来实现外汇储备管理改革的财政措施,有助于强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都是两大政策协调的新领域。
第五,基于特定领域或市场的政策协调。当前宏观经济中,需要政府加强调控的领域非常多,而作为政府主要的政策手段,财政和货币政策有很多具体领域可以加强协调。例如,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既需要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引导,也需要金融创新工具的支持。再比如,在政府备受困扰的房地产领域,单一的政策工具难以解决房价过高、供求失衡、金融泡沫等风险,在创新和摸索中,全面展开两大政策的协调,将对完善房地产和房地产金融市场大有裨益。(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