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三农遭遇两起诉讼
2007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S*ST三农今天公告说,关于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诉福建省三农化学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归还尚欠的借款本金、利息合计1388.9万元,并向该行支付从2007年10月17日起至上述确认的还款之日止的逾期借款利息。S*ST三农对上述第一项的相关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0.59万元,由福建省三农、S*ST三农负担。
关于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与S*ST三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撤销S*ST三农基于《股份转让协议》而持有的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25%的股份,案件受理费19.75万元由S*ST三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