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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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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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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居民多渠道提升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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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居民多渠道提升财产性收入
    2007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长三角越来越多的地方正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年底分红”等方式

      ⊙新华社电 记者 陶维洲 姜帆 张奇志

      

      3年前,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白马墩村农户朱福明把家里9亩田地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流转给了华庄现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如今不仅每年有五六千元租金收入,而且还在这家公司打工挣1万多元,收入已是从前的好几倍。

      在长三角地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像朱福明这样,其财产性收入来源已经不再局限在银行存款、投资股市等传统渠道上;不少地方正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年底分红”“以房易股,‘死钱’变‘活’”等方式,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11元,同比增长87.1%,其增幅远远高于作为城市居民主体收入的工薪收入增幅。今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6元,增幅达到50.5%,超过这个省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浙江省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86元,同比增长17.6%,也超过了这个省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

      在浙江嘉兴,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就达到842元,同比增长26.1%;今年前三季度,农民财产性现金纯收入达到199元。嘉兴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高级统计师张全跃说,目前嘉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已开始多样化,除了出租房屋收入、股息及红利外,也涉及车辆、收藏品等。

      这两年股市、楼市的大幅上涨,也为长三角地区部分居民带来了收益。

      江苏省统计部门认为,虽然目前财产性收入在江苏居民收入中所占的绝对额不大,但居民收入的日趋多元使居民收入的增长更加稳定。

      无锡高新区通过提高群众物业的占有水平,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高新区新安街道成立了房权换股份的富民合作社,将400多户拆迁户多余的安置房换成了股权,“死钱”变成了“活钱”。新安街道净慧寺村的村民老陆将一套9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作为股份,投入街道的富民合作社。他算了笔账:按照街道“前三年年收益8%”的保底措施来算,每年他可以净得1.44万元钱的分红。

      在长三角地区,这种以土地、房产入股的形式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浙江省临安、德清、安吉等县市,一些旅游公司帮助农民翻修了房子,发展“农家乐”,接待游客,令农民一夜之间变成了“有财产性收入”的人。安吉县大溪村的翁建英一家,利用自己的住房开展“农家乐”,不仅向游客提供住宿,还自己办起了农家菜酒楼,年收入达到30多万元。

      一些地方还组织居民合作进行资产经营。无锡惠山区堰桥街道林陆巷社区党支部书记华正兴表示,他们将组织居民筹资建造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进行资产经营,以入股分红形式每年享受收益,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精神,正在长三角地区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着力创造条件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在南京,政府为鼓励扶持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改善了创业环境,使更多人投入创业致富中,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又促进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