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方式于2007年11月12日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用于认购增发股份的钢铁主业资产已于2007年10月28日办理了资产过户手续,2007年10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资产认股的股权登记,并于2007年11月3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书》,由此,新钢公司实现了钢铁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为了充分发挥新钢公司的资源优势,利用好新钢公司的无形资产,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四条 | 中文全称: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NHUA METAL PRODUCTS CO.,LTD. | 中文全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NYU IRON & STEEL CO.,LTD.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 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
第十二条 |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企业资产,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保持企业良好信誉,提高经济效益,为股东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技创新,打造钢铁精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绩效;追求和谐发展,回报股东投资。 |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钢丝和钢绞线,铝包钢线,电线、电缆,CATV有线电视传输线,OPGW光纤复合电缆及其延伸产品;金属材料,机械制造,技术咨询及服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锰铁、生铁、矽铁、钢材;钢丝、钢绞线、铝包钢线、电线、电缆、CATV有线电视传输线、OPGW光纤复合电缆及其延伸产品;化工产品、设备制造、销售、建筑工程、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90号汽油、0号柴油、易燃液体、氧气、液氧、液氩、氮气、氩气、液氮、洗油、蒽油、沥青、粗酚、焦油购销(凭经营许可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 |
三、审议通过了组建“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鉴于目前新钢公司的钢铁主业资产已实现整体上市,为切实搞好公司内部的资产配置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新华公司在钢绞线、铝包钢及钢丝行业的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董事会同意拟将公司有关钢绞线、铝包钢及钢丝的相关资产及业务进行分拆,组建“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经理班子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有关资产的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予以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决定于2007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1.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组建“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方法
1.凡2007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11月26日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至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新余市城东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38004
联系电话:0790-6460888 传真:0790-6460999
联系人:张伟国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特此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