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落实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曾东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曾东江先生、王云先生、李世界先生、王宏先生、肖昌先生、卢珊女士、孙盘兴先生、朱建忠先生、张国和先生),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聘请江苏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申请召开炎黄物流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炎黄物流公司董事会:
鉴于本公司工作及人员安排,经研究,现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请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临时股东大会议题如下:
1、免去李桦先生、王华先生监事职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特此函告。
提案股东(盖章):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曾东江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