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07年第十二次董事会的提议,公司将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703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文伟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呈,董事会同意接受辞呈,并推荐王志强先生为公司新的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美毓女士工作变动提出辞呈,董事会同意接受辞呈,并推荐张平先生为公司新的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07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至2007年12月26日止,所有登记在册的境外股东。
三、截止2007年12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得到股东授权委托书的股东委托代理人。
(三)参加会议办法:
一、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07年12月8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二、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需于2007年12月26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受托人,需于2007年12月26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605室
联系人:焦艳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13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