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试点旅行社责任险费率浮动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蕾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旅游行业协会正共同牵头,制定《上海市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试点)》,上海有望率先建立旅行社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
旅行社责任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就是将旅行社的违规记录、客户满意度测评结果、是否选择已购买责任险的服务外包商等情况作为费率浮动的因子,利用费率杠杆,建立旅行社守信有奖、失信受戒的管理机制,促进旅行社诚信经营,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根据试点内容来看,新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金额应与旅行社的实际经营状况相挂钩,个人赔偿限额应根据实际赔偿标准逐步调整。
为满足旅行社在组织特殊旅游、旅游延误、旅游取消等情况下的责任保险需求,上海还鼓励保险公司自行开发使用其他附加责任保险条款。
另据记者了解,旅游相关企业责任保险制度有望同时建立。试点提出,应积极推动上海旅游景点(区)、旅游饭店、旅馆和旅游定点餐厅、定点商店、车船等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督促与旅游业务相关的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等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切实为游客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发相关责任保险产品,从有效化解旅游风险和纠纷的目的出发,研究探索旅游企业责任保险的赔偿机制,解决责任衔接、责任分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