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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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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版:时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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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版:时事·天下
    抗议退休制度改革 法国铁路工人举行大罢工
    罢工事件考验法国新退休法
    德火车司机欲与
    客车司机联合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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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罢工事件考验法国新退休法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民众在等公交车 本报传真图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有关法国铁路等行业的全国大罢工,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沈骥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表面上看,此次事件是由政府和工会之间的矛盾所引起,但真正的内因在于法国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之间。

      

      特殊背景的国有化

      在此次罢工事件中,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此次罢工的公司,都是法国的国有企业。目前,法国政府控制着近1500家国有企业,其中19家特大型企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法国国有企业被经济界人士称为法国政府的“珍宝”。

      沈骥如介绍说,与其它欧洲国家不同,法国经济的特点是,政府的干预性和指导性很强,其工业发展是在强力政府下实现的,即政府扶植一些大企业,反过来企业也参与政治,这便形成了法国经济中的生产集中与垄断趋势。

      据了解,法国搞企业国有化有三个特殊的考虑。其一,法国的工业化一直落后于英、德两国。法国人认为国有化是改善和革新经济结构的理想工具。在第二次大战前,法国的煤矿开采只能满足需求的1/3。战后,国有化使国家在整顿矿业开采秩序、推行规模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二,国有化被认为是引导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当时法国人认为,在国家致力于产业重组和设备更新时,国有化可以克服一些“瓶颈现象”,如原材料和能源的短缺、运输手段短缺等。国有化确实为实现第一个经济计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法国现代化需要发展一些高风险、高资本和高技术的产业,这些产业对带动其他部门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私营资本一般不愿涉足这些高风险领域,只有国家来投资和发展这类工业和研究部门才能弥补法国的不足。

      专家指出,在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指导和支持下,法国目前国有经济的实力和规模远远优于民营经济。

      

      力求兼顾社会公平

      而国有企业的职工享受了一些特殊待遇。长期以来,在铁路、电力、天然气和海运等工作条件艰苦的部门工作的职工,缴纳集纳金的年限少于其他行业的职工,享受在55岁甚至50岁时提前退休的特殊待遇,这就是所谓的“特殊退休体制”。

      为了兼顾社会公平,9月初,法国总理菲永宣布:新政府已经为“特殊退休体制”的改革“准备完毕”。根据改革方案,享受“特殊退休体制”的职工缴纳集纳金的年限,将从过去的37年半延长到40年,向其他行业“看齐”。据了解,法国政府目前的强势态度就是为了推进新退休法。

      新退休法主要内容有:从2008年起,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缴纳集纳金的年限将逐步与私营企业职工一致,即从当前的37.5年延长至40年;到2012年再延长至41年;2020年延长至42年。

      新退休法还规定,在公务员退休制度中,对退休者因其等级地位而获享更多利益的规定予以取消;重新审查对拥有3个以上孩子的母亲在公务部门服务满15年之后“提前退休”的规定。

      对于所有参保人员,新退休法承诺,领取最低工资人员的退休金到2008年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对14岁至16岁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果达到规定工龄和已缴纳42年的集纳金,则可以在60岁以前退休,同时领取全额退休金。

      该制度同时规定,从2004年起,每欠缴一年的退休集纳金,就减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折减率为5%。相对应的加价制度则鼓励职工60岁后继续工作,每多工作一年,则增加3%的退休金。

      此次“特别退休制度”的改革涉及法国50多万人的直接利益。对此,萨科齐要求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公职和私营部门退休制度的区别,努力使之协调一致。他表示,“欢迎社会各阶层就改革方式和进程对话,但政府的改革目标与原则不会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