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机构率先统一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交易合同文本
2007年1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邹靓
在昨日举行的上海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2007年第三次会议上,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财务公司等29家机构代表签署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交易统一合同文本。央行上海总部人士称,人民银行将首先在上海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交易的统一合同文本,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广至长三角乃至全国。
票据市场作为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快速发展。一方面,票据已成为企业支付和融资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票据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缓解了资产负债期限的结构错配问题,降低了超额储备需求水平,改善了银行流动性管理并带动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
2004年至2006年,上海市金融机构票据承兑额实现了年均18%的增长速度,票据融资额的年均增速更是达到36%,票据融资余额占全国总额的比重一直维持在20%以上,而年累计融资额则占到全国总量的16%左右。
央行上海总部人士表示,票据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但其市场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略显不足,在日常的业务开展中存在风险隐患,这将制约票据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运行效率。“因此今年央行上海总部牵头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交通银行等在沪金融机构,在上海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制定并推广使用统一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文本,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上述人士称。
据悉,下一步人民银行还将推出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交易的统一合同文本,以推进票据的交易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