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8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须经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4须经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和董事候选人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6日 09:30起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梁新清先生(受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委托)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股东共10人(代表14名股东),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366,505,4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5874%。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共5人(代表6名股东),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345,957,180 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76.6483%。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B股股东共5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20,548,313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1.84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有效表决股数)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事项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事项审议表决情况见“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情况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表
全体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1,366,505,49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议案二 | 通过 | 1,366,505,49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议案三 | 通过 | 1,366,505,49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议案四 | 通过 | 1,366,505,49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A股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1,345,957,180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二 | 通过 | 1,345,957,180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三 | 通过 | 1,345,957,180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四 | 通过 | 1,345,957,180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B股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20,548,31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二 | 通过 | 20,548,31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三 | 通过 | 20,548,31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
议案四 | 通过 | 20,548,313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律师、马秀梅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