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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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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中介被公诉 原始股维权再传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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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中介被公诉 原始股维权再传捷报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牟敦国

      

      上周,因非法转让1220余万股原始股,中盛怡和投资公司4名高管被提起公诉。这一消息对于正在积极为维权努力的原始股投资者来说,有何积极意义呢?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律师团首席律师——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

      记者:现在上海证券报读者热线(021-96999999)每天接到投资者的咨询中,其中最多的是关注原始股维权诉讼的进展情况。请问最近有什么新进展?

      杨兆全:根据国家有关部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要求和精神,我们近期向证监会提供了我们认为能构成犯罪的中介公司的名单。11月14日,有关媒体报道,销售原始股的中介公司北京中盛怡和公司及高管人员涉嫌犯罪被公诉。11月15日,成都金牛区法院通知律师团,同意对原始股案件立案。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次中介公司被公诉的情况?

      杨兆全:好的。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因为涉嫌非法转让未上市公司原始股,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4人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方指控称,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后,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下,接受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杨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向社会公开转让原始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未上市股票。检方认为,北京中盛怡和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杨永、陶洋、章超、屈艳芳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对中盛怡和代理销售的原始股,律师团是否接到投资者投诉?

      杨兆全:该公司代理的西安大东国际、陕西杨凌生物、西安华海医信等原始股,主要涉及的是西安的部分未上市企业,全国各地购买这些股票的人数众多,在我们这里投诉的人数也很多。

      记者:我们了解到,在原始股销售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介公司被提起公诉,对投资者索赔有什么作用?

      杨兆全: 首先,通过刑事立案,可以彻底揭穿销售原始股的骗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进行的股权转让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很多投资者还没有完全理解这一点,一些涉及原始股转让的股份公司借此继续欺骗投资者,并反复表明自己即将上市。致使很多受害的投资者仍然存在着发财的幻想。这次中介公司被提起公诉,再一次表明原始股转让是违法行为。

      其次,可以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成为可能,也让投资者诉讼成本降低。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需要诉讼费用,投资者可以节省诉讼开支。

      第三,由于原始股转让大量的款项被中介公司赚取,因此,通过对中介公司提出索赔,投资者获得实际赔偿的可能性增大。

      第四,对整个原始股诉讼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刑事诉讼的定性,对民事诉讼中原始股转让违法的定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所以,我们认为,随着中介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诉讼的成功概率在加大。

      记者:前段时间,律师团在成都金牛区法院立案遇到一些挫折,这次法院又同意立案,是不是意味着维权前景光明了许多?

      杨兆全:在立案之前,我们也考虑到了在一些地方立案会存在一些困难,但是我们也反复提到,这些困难是暂时的,通过律师团的努力是可以克服的。成都法院从不立案到同意立案,正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前段时间,我们律师团给成都金牛区法院领导写了信,阐述了我们立案的法律依据。现在看来这封信起到了作用。

      全国涉及原始股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哈尔滨、西安、杨凌和成都。现在成都法院立案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只有西安雁塔区法院,困难小多了。我想,随着成都法院的立案,西安雁塔区法院立案方面的困难也会更加容易解决。

      现在我们看到,随着原始股维权行动的不断深入,我们的行动也得到了越来越多部门的支持,这些支持的效果在今后一段时间会逐步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