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尚未收到大股东书面同意股改函件,且无切实可行的清偿占用资金方案。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4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 43.93 %,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大股东无切实可行的清偿占用资金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096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10月9日曾公告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中的56,648,594股将于10月19日被司法拍卖,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暂缓拍卖通知,10月19日拍卖未如期举行,具体见公司发布的2007-76号《大股东法人股暂缓拍卖公告》,何时再拍卖尚未接到通知。上述事项将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拟转让股权一事(详见公司2007-83号、91号公告),辽渔集团已与相关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2007-94号公告)。该股权转让尚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以上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