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兰宝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法院已准许公司重整。同时,法院决定于2007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将审议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