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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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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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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3版:信息披露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责任解除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华夏银行开展基金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宜的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暂停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
    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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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宜的公告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5 9009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九龙山B 公告编号:临2007-31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2006年12月25日召开的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纸业”)签署的总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现该协议有效期将于2007年12月到期;

    2、在上述互保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与九龙山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被担保方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九龙山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余杭支行2500万元07/9/4-08/3/4
    九龙山平湖市景兴造纸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余杭支行2500万元07/9/10-08/3/10
    景兴纸业九龙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5000万元07/5/24-08/5/23
    景兴纸业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平湖支行1000万元07/1/12-07/12/28

    3、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上述互保协议到期后,继续与景兴纸业签署互保协议。

    二、互保情况的概述:

    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相互担保。同意公司与景兴纸业继续签署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1年。

    本次互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此互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汪为民先生进行了回避。本次互保事宜须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互保人的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为39,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在龙。经营范围为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它纸品及纸制品、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与纸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主要生产经营地和经营性资产处于浙江省平湖市。截止2006年12月31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6959.65万元,净资产66298.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47%,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829.74万元。截止2007年9月30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4703.07万元,净资产7025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91%,2007年1-9月实现净利润6194.17万元。目前,公司持有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4%的股份,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四、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

    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景兴纸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总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 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类别: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短期借款。

    3、赔偿责任:

    公司与景兴纸业同意,若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根据互保协议所提供的担保而形成损失,公司与景兴纸业将赔偿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12个月。

    五、互保的风险评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十分稳定,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质量良好,截止2006年12月31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6959.65万元,净资产66298.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47%,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829.74万元。截止2007年9月30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4703.07万元,净资产7025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91%,2007年1-9月实现净利润6194.17万元,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9000万元、信用证开证最高额度美元12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积担保总额为:对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信用证开证最高额度美元1200万元、对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3%,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

    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经审计报告、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