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的保本期为三年,保本到期后,将转型为非保本型的基金。经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基金字[2007]307号),本基金管理人对《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在保本期满后转型为本基金。
自2007年11月11日起,《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失效。
本基金自2007年11月16日起至2007年12月14日开放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现就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净值披露等事宜明确如下:
一、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申购价格为每份人民币1.00元。基金代码为020011。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
二、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转型所形成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将继续沿用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的名称和代码,即以“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或“国泰金象保本基金”的名称披露基金净值(基金代码020006),直至验资日止。
三、验资日为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默认转为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拆分日,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验资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转为本基金的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验资结果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基金份额拆分日之后,本基金将按规定定期披露本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代码020011)。
四、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五、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份额拆分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六、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净值披露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七、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