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07—02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定设立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并决定申请相关资质。现因受有关政策限制,母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无法取得,故决定撤销设立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的决定,改为出资2000万元,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委托代建、房屋租赁、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仓储、物业管理。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开发,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该公司项目开发的需要,提供时点数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表决票9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0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