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更正及有关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事项更正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公告》(编号:2007-046)。因公司信息披露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做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无锡安源’的资产总额为18,620.26万元,总负债为17,700.76万元,净资产为91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06%(未经审计)。”更正为“……截止至2007年10月31日,‘无锡安源’的资产总额为18,620.26万元,总负债为17,700.76万元,净资产为91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06%(未经审计)。”
因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董事会在此表示歉意。
二、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担保说明
2007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金额合计20,400万元(详见公司刊载《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担保公告[2007年044~047号])。本次担保原因主要是:
(1)2006年度到期叙做融资授信额度11,500万元。截止公告日,2006年提供的融资担保授信额度中,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实际贷款6,18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8,900万元,新增担保的原因:一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对安源股份集团授信调整为分部单独授信,其中客车产业2,200万元、玻璃产业5,500万元;二是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200万元。
(3)本次提供的融资授信担保是最高额度担保,以上担保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且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子公司实际取得的银行贷款计算,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包含控股及参股公司授信额度到期叙做因素影响,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0400万元,其中对客车产业担保为14,900万元、对玻璃产业担保为5,500万元。公司预计,最终累计对外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将控制在上述授信担保额度之内。
为有效防范上述担保的风险,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除要求上述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密切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信贷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被担保人在该授信额度内贷款用途的审查、资金流向的监控;二是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客车业务情况说明
客车业务作为公司的主业之一,经过近30年的发展,安源客车目前已形成以无锡为研发、出口基地,以萍乡为生产制造基地的战略布局,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品质在国内处于较为领先地位。自2005年以来新研发了17个系列100多个品种,且80%品种已列入国家汽车生产目录,尤其是已先后通过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和准入资质。随着客车品牌提升、生产工艺流程的逐渐完善、新产品的不断开发、营销力度的加大,公司客车产品知名度逐渐提高,目前安源客车已具备做大做强的基础。
近年来,客车行业竞争加剧,客车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加之本公司客车产业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投入较大,公司客车产业尚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1~9月份亏损4,031.53万元,按持股比例影响本公司业绩2,822万元。
3、公司浮法玻璃业务情况说明
2004年底,安源股份通过资产置换置入了萍矿集团拥有浮法玻璃生产线。浮法玻璃生产线在置入安源股份前,是原控股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盈利能力最大的业务,其盈利能力与置换出的资源及综合利用资产盈利能力相当。
2005年,适逢全国玻璃产业第四轮产能高峰,加之国际石油价格不断上涨影响,全国玻璃行业陷入整体亏损,本公司玻璃产业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当年仍实现盈利。2007年公司全面实施水煤浆替代重油新技术,玻璃生产成本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1~9月份浮法玻璃业务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40万元。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